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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严查救灾物资质量 重罚哄抬物价牟利

2013年08月27日 15:45 来源:黑龙江晨报 参与互动(0)

  近期,我省(黑龙江省-编者注)汛情严峻,全省各级各部门因“汛”而动,迅速投入到抗洪救灾各项工作中,确保灾情期间市场稳定,保证救灾物资的质量安全。

  工商:

  启动市场监管预案

  确保食品安全

  省、哈市工商局要求,各级工商部门要加强市场监管,积极支持灾后重建,全力以赴做好抗洪救灾各项工作,确保市场秩序稳定。目前,工商系统已启动市场监管应急预案,把食品安全监管作为重中之重,加强市场巡查和对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食品的抽样检验,从严从快查处销售腐烂变质、受污染的食品等违法行为。

  质监:

  严查救灾物资质量

  省、哈尔滨市质监局迅速开展防汛物资质量监管专项检查,加大对救灾物资和灾后重建物资的质量监督检查力度,严查抗洪救灾物资产品质量。

  对辖区内生产经销编织袋、潜水泵、电缆电线等防汛物资企业进行检查,重点检查生产抗洪救灾物资企业是否取得生产许可证和“3C”强制性认证,是否存在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品冒充合格品等行为。还将重点对救灾衣物、絮棉制品、钢筋、水泥、防水卷材等物资进行严格监管,对存在质量安全问题的不合格产品,立即责令停业生产,查明流向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对假冒伪劣产品将追溯生产源头和追查销售去向。

  畜牧:

  防控重大动物疫病

  为防止汛期动物疫病发生流行,我省各级畜牧兽医管理部门将积极协调落实防疫经费,全面开展疫情动态普查工作,切实加强洪涝灾害地区消毒,及时搜集死亡的动物尸体并做好无害化处理,消除疫情隐患。同时加强汛期动物疫情监测工作,严格疫情举报核查制度,切实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公共卫生安全。

  粮食:

  确保库存粮食安全

  进入汛期以来,我省37个沿江粮库中有24个库点临近超警戒水位江河,同江、萝北的4个粮库出现险情。省粮食局针对严峻形势做出紧急部署,要求各级粮食部门切实做好防汛工作,确保全省库存粮食安全。

  物价:

  哄抬物价将遭重罚

  为防止一些经营者在此期间发“抗洪救灾物资财”,物价部门要求各县区物价局每日要抽调检查人员,深入辖区物资市场监测抗洪物资市场价格,及时掌握价格走势。抗洪一线所用最多的物资是编织袋和砂石料,目前哈市所销售的编织袋50斤装的编织袋每条0.5元,120斤装的编织袋每条1.2元,砂石料为就近取土。

  根据相关规定,有经营者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造成商品价格大幅度上涨的,可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最高可罚500万元,并吊销营业执照。市民若发现有人哄抬抗洪物资价格,可拨打12358举报电话进行投诉。

  商务:

  救灾价格每日一报

  省商务厅成立应急工作指导小组,分赴各地开展抗洪救灾工作,与各地商务部门一起严密监测市场供应情况,对各地主要生活必需品进行日价格监测,掌握市场动态,做到每日汇总上报。全面了解、摸清、掌握灾区所需主要生活必需品货源情况,做好救灾物资的组织、调运工作。(记者 贾杰)

【编辑:杜雯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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