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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企业推中秋赏月险 看不到月亮最高赔188元

2013年08月27日 18:57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网杭州8月27日电(见习记者 王译萱)“中秋赏月险”——如此天马行空的保险,在互联网的推动下已成现实。近日,某保险企业推网购“赏月险”一事,吸引众人眼球,如果被保险人在中秋节看不到月亮就可获赔,最高可获赔188元。某保险公司相关负责人认为,此种保险噱头十足。同时,保险产品与网络相结合的销售方式也将是保险业未来的发展趋势。

  27日,记者登录淘宝网搜索“赏月险”,发现该险种大致分为两大类别。

  A类中秋赏月意外险投保价格为20元,若被保险人所在赏月城市由于天气原因看不到月亮(即阴天或雨天),可获保险理赔50元,城市包括上海、广州、深圳。

  B类中秋赏月意外险投保价格为99元,赏月城市多达41个。如果被保险人所在赏月城市由于天气原因看不到月亮,即可获保险理赔188元。

  相应赔付金额会汇至被保险人的支付宝账户内。

  同时,该赏月险也详细介绍到,理赔依据是2013年9月19号中秋节当天20:00-24:00中国天气网的天气播报。如果在这一时段内,天气播报该城市为阴天或雨天,则界定为未能看到月亮,可获得理赔,而如果是其它天气情况,则界定为看到月亮。

  有意思的是,无论投保人能不能看到月亮,都能获得10万元的人身意外保障。投了B类险的投保人还能获得一盒品牌月饼。

  如此噱头十足的“赏月险”吸引了众多市民前来投保。

  记者统计发现,截止记者发稿前,A类险中,仅上海地区成交量就达152件。同时,B类险中,浙江杭州地区达到65件;上海地区达到56件。

  对于此款“赏月险”的热销,淘宝保险工作人员向记者坦言,并不感到意外。“如此创意的保险,保的是人民的心情和感受。”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这属于意外险,其主保险责任为: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导致身故、残疾或烧烫伤的,保险人依照下列约定给付保险金,且被保险人给付各项保险金之和不超过保险金额(10万元每位被保险人)。

  在中秋节当天,被保险人看不到月亮获赔,属于附加保险责任。

  对于此险种,保险公司相关负责人认为:“突破常规、出人意料,的确能够吸引眼球。”

  同时,该负责人也认为,保险产品与网络相结合的销售是保险业未来的趋势。“传统保险销售渠道包括直销、银保,但银行等渠道的中介费用比较高。而对于中小型保险公司来说,互联网渠道更有价格优势。”(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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