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香港违规取钱坐牢80天 狱中学会与黑社会周旋(3)
法律问答
不小心在港犯事了,该怎么办?
为什么何志波被捕之后一直不能联系家人?
律师:无论是内地警方抓了香港人,还是香港警方抓了内地人,都没有义务直接电话通知家属。香港方面是通过警务处的联络室,发出程序性文件,然后通过内地相关联络处去联系家属。由于这个程序需要时间,导致何志波在港已被判刑后,亲友却不知,误以为他失踪了。
即将到来的开学季,对深圳大学管理学院学生何志波来说有点尴尬,他得复读一年大四,与低一届的师弟师妹们一起办入学手续。他本该在7月份毕业,却在这当口在香港被抓,在监狱里蹲了80天。从去香港取钱,到亲人报案其失踪,再到最后判刑投监。这80天就像一场噩梦,却又摸不着头脑。
为何前一天被抓,第二天就上庭宣判了?
律师:案件在内地的审理程序一般是从公安局到检察院再到法院,而香港则实行的是快速审理方式,只要事实清楚、证据完备,案件就可以直接从警局到法院。
由于两地法律体系不同,遇到如本案当事人那样,在香港犯法或涉嫌犯罪却不懂法律的情况,该怎么办?
律师:首先要充分利用香港法律规定的沉默权,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香港地区刑事诉讼中的被告人,都享有“沉默权”和“不受强迫自证有罪权”,然后想办法通知亲属。如果香港有亲属,可以通过香港亲属联系律师。如果在港没有亲属,则有权利要求在联系上内地亲友后才做口供。而本案中的何志波由于不懂法,一进警局,就一五一十地招认了。殊不知,他所说的每一句话都可能成为呈堂证供。
被投监之后,何志波的家属曾找过律师想上诉,最终放弃的原因是什么?
律师:当事人已经认罪,上诉成功的可能性不大。此外,上诉需要5万港币的费用,只能争取减刑,但不能变更罪名。而在香港,上诉耗时比较长,相对于80天的短刑期来说,可能会出现还没上庭,犯人就已快出狱的情况。上诉同时也承担一定的风险,弄巧成拙还会加刑。
在香港犯案会不会进入内地案底系统?
律师:不会。两地法律体系不同。在香港被认定为犯罪,但在内地就可能不算犯罪。反过来也同样成立。所以何志波在香港的犯案记录不会进入内地系统,对他将来的就业、学习不会有影响,但对移民会有影响。
这个案子如果在内地发生,是不是也会构成犯罪?
律师:需要视情况而定。没有书面委托书,在知晓密码的情况下,拿家人的银行卡、身份证在柜台取钱,如果文件签名时写在委托栏,而不是本人栏,是没有任何程序问题的。如果伪造卡主签名,内地的银行会认为此行为不合规矩,不予办理。一般不会将此视为涉嫌犯罪而报警。所以,香港在这方面的法规较严谨,而内地则相对宽泛。
(解答者为本案代理律师、广东深金牛律师事务所律师赵元勤)
□温馨提示
因这些“小事”在香港可能挨罚坐牢
●公共场合骂脏话,最高罚2000港元坐监10天
●持普通票坐港铁头等舱,须缴附加费500港币,最高罚5000元港币
●郊野公园喂饲野生动物,最高罚1万元港币
●无纸张包裹,直接吐痰进垃圾桶,可能被罚1500港元
●与警员有肢体接触,或被控袭警罪
●对入境处虚假申述,最高罚款15万港元入狱14年
●入境只能携带19支香烟,超额最高罚款百万
●地铁内吃东西大声喧哗,最高罚款2000港元
●在露天场所非吸烟区吸烟,可能被罚5000港元
先前报道
深大学生赴港办事离奇“失踪”
失去联系已3天,同学自发在网上爱心找寻,深圳警方已请求香港警方协查
前晚,何志波父母从中山赶到深圳,但因港澳通行证到期,未能到香港报案,何志波父母随后向南山警方报警求助。昨日,记者获悉,南山警方已受理报警,并发出失踪人口协查函,同时通过国际刑警组织,请求香港警方协助。
事件
出差去港办事
突然失去联系
深大学生小魏介绍,何志波是2008级深大学生,因曾休学一年,现仍是深大管理学院大四学生。
她说,何志波在一家公司兼职。5月3日,公司领导让他到香港元朗汇丰银行附近办事。当天11时,何志波从深圳湾口岸出境,公司领导也约好14时左右到深圳湾口岸接他。
结果,公司领导不但没接到何志波,小魏此后还和何志波失去联系。
小魏说,她最后一次与何联系是13时41分,此后电话均提示“对不起,您所拨打的电话呼叫前转不成功”。从3日到记者发稿前,70多个小时内,小魏等人又通过微博、人人、QQ联系何志波,但都未获答复。
即将到来的开学季,对深圳大学管理学院学生何志波来说有点尴尬,他得复读一年大四,与低一届的师弟师妹们一起办入学手续。他本该在7月份毕业,却在这当口在香港被抓,在监狱里蹲了80天。从去香港取钱,到亲人报案其失踪,再到最后判刑投监。这80天就像一场噩梦,却又摸不着头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