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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平改坡”改造后一居民家中漏雨 一漏漏8年

2013年08月29日 13:39 来源:扬子晚报 参与互动(0)

  常年漏雨导致家中墙体受损。

  金先生家阳台开了个“天窗”用于维修屋顶。

  家住南京六合区的金先生向扬子晚报记者反映:他所在的小区2005年动用维修资金对居民楼顶进行了“平改坡”的施工改造。当时和施工方签有协议,说是保证15年不漏雨。结果没想到因工程质量有问题,他的家里一直漏雨,现在施工队负责人也联系不上了,只好向媒体求助。

  8年前“平改坡”后,家中就一直漏雨

  金先生今年80多岁,是原南京六合化肥厂的高级技工,家住六合区雄州街道泰山路化肥厂家属院4号楼401室。他说,自己家里原本并不漏雨。2005年夏天,有一当地施工队负责人吴某上门“推销”,说是可以对楼顶进行“平改破”改造,保证15年不漏雨。考虑到这个施工队在六合当地有一定的知名度,很多老小区的改造都是由他们进行的,金先生和其他一些小区业主就同意了,向当时的六合房产局打了一个书面申请报告,要求动用维修基金对屋顶进行“平改坡”改造。

  当年9月,吴某的施工队开始在楼顶施工,前后不到一个月,工程就结束了。没想到问题却随之而来。改造结束后不久,金先生就发现家里开始漏雨。之后虽然经过几次小修小补,但每到夏天雨季来临,漏雨的问题又会再次出现。至今他的家里已经漏了8年的雨,墙体涂料大量脱落,电插座里还常冒火花。为此,金先生还在自家阳台屋顶开了一个“天窗”,遇到雨季就从此爬上屋顶铺设塑料布等应急措施。

  工程质量有问题,施工队负责人玩失踪

  8月27日,记者来到金先生家的楼顶查看,发现虽然连日高温,但楼顶依然有明显水迹,而且“平改坡”的屋顶防水材料已经严重腐烂。金先生认为,该工程质量存在两大严重问题。一是防水材料不合格,使用的是一种类似“马粪纸”的材料,安装不久就遇水腐坏;第二,施工队在施工过程中将原来屋顶的防水层也破坏了。

  根据一份当年业主代表与施工队负责人吴某签署的《泰山路199号4号楼平改坡协议》,记者看到,协议第三条为:“工程结束,乙方(吴某)保证15年内不漏水,如出现漏水,由乙方自费进行维修。”金先生表示,吴某曾将自己的电话号码留给小区业主,说房子有问题可以打电话找他。不过记者现场拨打该号码,却提示为“空号”。

  记者随后来到六合区住建局了解情况。住建局物管办谢主任查询档案后介绍,2005年,原化肥厂家属院4号楼业主吴某某代表其他23户业主提出书面申请,要求动用维修资金对屋顶进行平改坡改造,并联系了施工单位、进行了现场勘查、编制了施工预算。由于该楼系原企业房改房,维修基金缴存基数低,余额不够,无法满足维修所需。最终经该企业同意,使用单位售房款增值收益三万元,不足部分动用维修资金2万元,共计5万元用于对该幢楼两个单元6户业主的屋顶进行平改坡施工改造。2005年8月16日,吴某某等2名业主代表与施工方负责人吴某签订协议。

  住建局:施工队无资质,将追究责任

  谢主任说,虽然施工方确实承诺15年内不漏水,但吴某目前却不知身在何处。经查询,吴某的施工队并没有在六合区住建局物管办备案登记,也不具备相应的施工维修资质。而当时的业主代表吴某某也已经搬离了小区,无法联系。住建局正会同街道积极寻找线索,以求对方兑现承诺并追究相应责任。

  他表示,为了解决金先生等居民家的漏雨问题,物管办商定动用维修资金对屋顶进行防水维修。考虑到金先生已经80高龄,相关手续由物管办和社区共同代为办理,不用他操心。如果天气条件合适,预计最快一个月内就可以修缮结束。住建部门也提醒广大市民,遇到小区维修事项应到物管办咨询,住建部门会联系有资质的施工队帮忙维修,不要不经资质审核就直接和一些“马路游击队”联系。-扬子晚报记者 焦哲 文/摄

【编辑:贾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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