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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9个“红头文件”有效期不明被限期整改

2013年08月29日 14:20 来源:中国甘肃网 参与互动(0)

  近日,甘肃省政府法制办对兰州市今年上半年报送省政府备案的14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审查。其中,有9份规范性文件未标注有效期,包括兰州市校车管理实施细则、物业收费标准等重要民生办法何时执行、何时失效均没有明确说明。同时还有2份文件存在越位实施解释权的问题。

  审查结果表明,14件规范性文件中有9件未标注有效期,包括校车管理细则、物业收费标准管理等重要民生办法的执行及失效期限均没有说明。

  随后,记者找到了部分违规文件的原文件,有效期未标注的问题确实存在。《兰州市校车安全管理实施细则》共有四十二条规定,第四十二条标注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却没有写明有效期或试行期限;《加强兰州市近郊四区物业收费标准管理的实施意见(试行)》存在上述问题,文件写明“本实施意见自2013年7月1日起执行”,未标注截止期。经审查,《兰州市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养老帮扶工作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等共9份政府红头文件的有效期都不明确。

  规范性文件不规范,省法制办根据此次审查结果从三方面提出整改要求:第一,未标注有效期的应当予以补正;第二,规范性文件应由制定机关负责解释,制定机关不得授权所属部门或者机构行使规范性文件的解释权,兰州市2份文件的违规问题应尽快纠正;第三,兰州市在规范性文件报备过程中出现的手续不完备、报备材料不齐全、超期报备等问题要及时纠正,应提高规范性文件制定质量,及时履行备案职责,30日内将办理结果报备案审查机关。对此,兰州市相关部门回应,目前正在对违规的规范性文件进行整改,有效期未注明的文件将及时补正,整改完成后相关文件将重新予以下发。(西部商报 记者 马莉)

【编辑:吴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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