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人大首次对市检察官开展履职评议
参与互动(0)昨天,杭州市人大常委会首次对市检察官开展履职评议,这也是今年推出的一项创新性工作。通过开展检察官履职评议以把权力机关的监督、人大代表的监督与人民群众的监督结合起来。
被评议对象为杭州市人民检察院任检察员职务满1年、年龄在50周岁以下的检察官。被评议对象共6人,采取分组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其中公诉处检察官4人、侦查监督处检察官1人、民事行政检察处检察官1人。
评议内容:政治和业务学习情况;依法履行职责情况,包括公诉、侦查监督、民事行政检察等工作实绩,严格执法,依法办案情况;自觉接受人大及社会各界监督情况;勤政廉政建设情况,评议各评议对象是否存在“四风”问题,有无徇私枉法等违法违纪行为。
评议工作分准备动员、调研走访、集中评议、整改落实四个阶段,从8月开始,至12月,评议工作小组将履职评议工作情况书面报告提交12月召开的市人大常委会会议。
期间,评议工作调研组将听取被评议对象履职情况的报告,将抽查、阅看被评议对象近两年来主办的案件案卷,还将旁听被评议对象承办案件的庭审。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听取评议工作调查组对被评议对象的履职评议建议意见报告,对被评议对象进行评议,确定被评议对象的“优秀”、“称职”、“不称职”三个评议等次,并对被评议对象提出整改意见。
对已履职评议中发现的共性和个性问题,督促市人民检察院调查处理,并向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报告处理结果。(记者 魏皓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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