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河北沧县官方针对“黑校车”事件出台应对办法

2013年08月30日 18:40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网沧州8月30日电(陈昊 孔大龙 赵风东)据河北省沧州市交警支队30日透露,针对26日该市沧县民办幼儿园“黑校车”核载15人,实载72人事件中,学校和围观群众缺乏交通安全意识,忽视超载危险的行为,沧县交警大队联合沧县教育局于29日出台《关于开展中小学交通安全教育活动实施方案》,加强校园交通安全防范意识,力求杜绝“黑校车”事件再次发生。

  据了解,沧州市交警支队沧县交警大队于26日查获校园“黑校车”,核载15人实载72人。交警在执法过程中,遭到围观群众和校方管理者的对立。29日,河北沧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与沧县教育局多次研讨,出台《关于开展中小学交通安全教育活动实施方案》。

  该方案中出台了一系列切实可行的新举措,力求进一步提高全县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意识,增强广大学生交通文明和社会公德意识、自我保护意识,建立健全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教育长久机制,预防和减少涉校交通事故的发生,彻底杜绝类似“黑校车”事件的再次发生。

  沧州市交警支队相关负责人表示,除出台相关教育宣传办法外,此次沧县公安局和教育局要求全县学校把学生的交通违法行为情况和交通事故情况纳入对班级、个人考核的内容。采取逐级考核制度,层层落实,月报年结,上报教育局,对措施落实、成效明显的学校、班级、个人,要予以表彰和奖励;对因工作措施不落实而导致学生发生负有责任的重大交通事故的,要追究相关人员和领导的责任。(完)

>社会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6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