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实施旅行社评定标准 3A以下无出境游资格
2013年09月02日 08:45 来源:滨海时报 参与互动(0)
昨日记者从市旅游局获悉,为杜绝出境旅游中不文明行为,《天津市旅行社质量等级划分与评定标准》发布,今后本市从事出境旅游业务的旅行社必须达到3A级。
该《标准》适用于在本市依法注册的各类旅行社,质量等级是指对符合参评条件的旅行社。其等级标志以英文字母A来表示,共分五个等级,A的数量越多等级越高,最高是5A。按照标准,今后本市从事出境旅游业务的旅行社必须达到3A级,否则没有资格经营出境旅游业务。两次检查不合格的旅行社,自收到正式通知之日起一年内不得再次申报同等级及以上等级。目前新区共有旅行社50家,将全面参加质量等级评定。(记者 赵贤钰)
【编辑:张海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