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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除违建有快有慢 城管部门称因执法难

2013年09月02日 16:40 来源:新京报 参与互动(0)

  近日,各地曝光诸多形态各异的违章建筑,引发舆论高度关注,因受舆论压力,各地执法部门拆除这些受关注度高的违建也异常迅速,但违建顽疾并非存在一日,仅以北京为例,目前仍存在大规模的违建。

  一边是政令难行,对于有些违建的治理遥遥无期;一边是雷厉风行,部分违建户遭遇到的说拆就拆却又彰显着执法者的工作效率。执法部门在面对违建时,为何有快慢之分?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杨建顺教授表示,城管拆违不存在两套标准之说,只是执法不力。

  他认为,执法不力首先是因为城管等执法部门人力、物力不足,且长期存在执法手段欠缺等问题,导致违章建筑的累积,面临艰巨的执法现实和困境。杨建顺说,“就像张必清的楼顶别墅,城管发现、跟踪了多年,却一直采取不了有效措施,直到媒体曝光施加了压力,这种执法现状令人担忧。”另一方面是很多市民都想扩展自己的空间,以此占用到公共空间,和执法机关形成对峙,矛盾也越来越尖锐。本版文图/新京报记者 李禹潼 王万春

  拆不动的违建

  一名城管大队法务部门的工作人员透露,一些别墅区,百分之八十都存在违建。

  记者走访北京的很多小区,业主和物业普遍反映的问题是,违建是“难以拆除”的。

  对于安家在朝阳区香克林小区的上百名业主来说,顶楼的违建让他们不胜其烦。

  近日,记者走访该小区发现,香克林小区14栋楼1000余户居民中,几乎每栋楼的楼顶都被加盖了1-3层的“私人宅邸”。

  近日,六号楼的居民周先生表示,自己曾多次到物业反映,还多次拨打城管热线,但违建不但“屹立不倒”,反而越来越多。

  “发现违建,我们能做的是,拍照取证贴告知函,然后报送城管,让他们来解决”。该小区所属物业公司一工作人员说,去年6月到12月,城管队员共到小区来了32次,对正在建违建的业主进行口头警告,后来就没了下文。

  与之类似的事情还发生在丰台大溪地别墅区。

  在南四环外毗邻世界公园的大溪地别墅区,原本整齐的三层别墅楼群,如今变得形态各异。小区业主王先生介绍,整个小区200多户业主,只有不到30户没有违建。

  为了杜绝别墅区业主们违法建设,执法部门也费尽心思。早在1个多月前,丰台区城管执法大队就向大溪地别墅区,派驻工作人员。

  在大溪地小区正门和后门,各扎着一个简易帐篷,帐篷前的标牌写着“遏制违法建设执法站”,8名城管队员在此日夜守候,对进出小区运输建材的车辆进行询问,以判断建材是否用于违建。一名驻守的城管队员表示,他们进行24小时轮班制度,防止用于违建的建筑材料运进小区。

  但据城管队员透露,此举也只能防止新的违建产生,对于存在已久的违建则“毫无办法”。

  近日,一名城管大队法务部门的工作人员王先生对新京报记者透露,一些别墅区,百分之八十都存在违建,“拆谁谁都不服”。

  城管的“无奈”

  走完行政程序需要好几个月,“等到这时,违建都建完了,拆起来阻力更大”。

  深受其扰的业主和物业除了沟通和向城管反映之外,别无他法,而作为行政执法主体的城管也有自己的“苦恼”。

  拆违过程中繁琐的行政程序成了城管部门吐槽的焦点。

  一般来说,小区发现有违建,只能向城管部门举报,而城管部门接受举报后,可以没收工具,叫停施工,并下发《谈话通知书》和《权利义务告知书》,“但这些文件不像法院传票具有强制力,业主不配合城管也没有办法。”一名执法人员表示。

  而对于已经存在的违建,申请拆除也并非易事。一名城管队员介绍,首先需要在业主配合的情况下,对违建进行现场勘验,确定房屋面积结构,形成调查材料,并需要业主签字。“调查材料由区城管大队审核,审核完毕后在报到规划局,由规划局认定其是否属于违建。如果认定是违建,城管部门才能责令当事人限期拆除。”

  某城管大队一名负责人介绍,如城管部门按程序做出限期拆除决定后,当事人未能在15日内改正或拆除,在法定期限内又不申请行政复议、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拆除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强制拆除,“但行政复议期限是60天,诉讼期限是3个月,再加10天书面催告,再不拆除的,可以申请强制执行,这要70到100天后才能强制,等到这时,违建都建完了,拆起来阻力更大。”漫长的行政程序期导致大量违建的累积。

  除此之外,“违法的成本低,执法的成本高,这也是拆违难的原因之一。”一名城管大队工作人员表示,拆违看起来只是“一锤子的事儿”,实际操作起来,确实难上加难。而近年来,违建数目激增,更增加了执法人员的工作难度。

  而在拆违过程中,城管称也会遇到很多让他们为难的事,大兴区一城管队员介绍,“我遇到最极端的案例,不仅不配合工作,举着汽油瓶子站在房顶,威胁城管。我们也没有办法,警察也没有办法。”

  雷厉风行的拆违

  “北京最牛违建”经媒体曝光,仅3天后,盘踞6年之久的“楼顶别墅”即开拆。

  城管有自己的“苦恼”,但新京报记者发现在一些违建案例中,城管的拆违工作却显得雷厉风行。

  今年6月17日,东城区百子湾东里106号楼楼顶的两层违建在1天之内拆除。8月21日,新京报记者再度回访了百子湾社区,发现拆除违建的106号居民楼下,还堆放着盖房时所用的沙堆,而拆除后的7楼楼顶,已跟周边其他居民楼楼顶没有区别。

  据百子湾社区工作人员介绍,6月初,有群众向南磨房地区街道办举报106号楼楼顶有人违建房屋。街道办“控违办”的工作人员前来核实调查认定后,联系城管,联合向违建居民发出《整改通知书》,限其在一周之内拆除。一周之后,社区配合街道办、辖区派出所和城管,在6月17日进行了强行拆除。

  此外,据媒体报道,今年“五一”小长假期间,西城区城管全员停休,共拆除违建108处,面积达5098.13平方米。

  其实,就连冠以“北京最牛违建”的人济山庄张必清楼顶别墅,经媒体曝光后,8月12日,海淀城管紫竹院队发出《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仅3天后,盘踞6年之久的“楼顶别墅”即开拆。

  而实际上,官方早就赋予了相关部门“强制拆除权”。2010年,北京市规划委出台了意见:一旦发现违法建设,由规划、国土等部门进行联合执法,不再经过法院申请强拆令,直接勒令违法建设停工或拆除。

  今年4月3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违法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强制拆除问题的批复》也指出,根据行政强制法和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精神,对涉及违反城乡规划法的违法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的强制拆除,法律已经授予行政机关强制执行权,人民法院不受理行政机关提出的非诉行政执行申请。

  两套标准?

  不存在两套标准,快速拆违因多部门联合执法,审批快,经费到位。

  一边是政令难行,一边是雷厉风行,这样看起来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执法现象,难免落下两套执法标准的诟病。

  对于“两套标准”的质疑,多区城管部门表示,城管部门处理违建的执法标准是统一的。

  对于“有快有慢”的说法,近日,朝阳区一城管队员表示,拆除较快的情况是,“多部门联合执法,审批手续一路绿灯,拆违经费到位。”该城管队员表示,按照流程,住建委、法院等部门审批回复的时间在15个工作日以上,三个月以下,在等待审批的过程中,即便很多违建已建成使用,自己也无法强制执行。“拆除成本高,城管部门自己负担也有困难,联合执法各方面问题就都解决了”。

  虽然多部门联合执法的消息屡见报端,但作为行政执法主体的城管部门大多数时候还是面临“单打独斗”的境遇,“执法难”的问题依然存在。

【编辑:王安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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