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疯狂摊贩为防腐致豆制品中甲醛超标数千倍

2013年09月04日 10:50 来源:金陵晚报 参与互动(0)

  为了让豆制品在高温天里能保存更长时间,维持更好的卖相,疯狂的作坊主人竟然使用甲醛作为防腐剂!经过检查,在他们销售的豆制品中,这种对人体的皮肤包括黏膜有强烈的刺激作用、同时也会致癌的物质,在他们的产品中超标严重——在几个批次甲醛残留量检测中,最大的竟然达到了502毫克每公斤,比每公斤含量不得大于0.1毫克的标准超出了几千倍!

  顺藤摸瓜排查

  前不久,赣榆质监局接到群众举报,称当地市场上销售的豆腐干里,有防腐剂甲醛,即俗称的福尔马林,这是有毒有害的物质。

  事情紧急,当地质监执法人员随即展开了调查。

  初步调查后,考虑到案情较为重大,质监执法人员会同公安部门走访调查,经过摸排和技侦手段最终确定,该生产窝点的详细地址——位于赣榆县赣马镇的一个村庄,每天深夜加工,夜间秘密交易。

  7月底,执法人员突击查处。执法人员发现,这个窝点加工的产品为豆腐干、豆腐丝、豆粉等豆制品,主要以凉菜的形式销售,作坊负责人表示,自己这里一天能生产几百斤产品。这些产品流入到县内多家饭店、菜市场以及凉菜摊点。

  在现场,执法人员还找到了一些没有任何标贴的空瓶,但作坊负责人表示,这些是什么自己也不太明白。执法人员继续查找,很快又发现了两大箱还没有使用的溶液,这两个纸箱上明确写着,该物质的名称为甲醛:即福尔马林,外包装箱上还醒目地注明其危害:腐蚀性、易燃、有毒。

  发现甲醛溶液

  打开包装箱,里面装满了没有使用的甲醛溶液。作坊负责人表示,据自己的了解,这些产品的作用是防腐,用在最后的拌菜环节里,具体的用法自己也不清楚。

  该负责人表示,因为今年夏天实在太热,为了防止食品腐败变质,就使用了甲醛作为防腐剂使用。打开产品的说明书,上面也非常清楚地写明该产品的危害性:对黏膜、上呼吸道、眼睛和皮肤有强烈的刺激性,最严重的结果可致死。现场检查的赣榆质监局稽查大队大队长表示,毫无疑问,这是一种有毒有害的化学物质。

  据了解,该产品是禁止在生产食品过程中添加的,对人体的皮肤包括黏膜有强烈的刺激作用,严重的会导致其他严重的疾患,同时也是致癌物质。

  在该窝点,执法人员共查处了500多斤还没有销售的产品。

  另外,根据前期的调查,执法人员还得知,该窝点每天晚上会批发这些豆制品。因此另一路执法人员赶往交易地点查处,执法人员共查处了1600多斤涉嫌有毒的豆制品。

  赣榆质监局稽查大队随即进行了突击审讯,几个人全部交代了用甲醛生产豆腐干全部违法犯罪事实。3人均为徐州人,为夫妻两人带着小舅子一起干活。当天晚上,该案件移交给公安部门,目前三人都被刑事拘留。

  检测结果令人瞠目结舌

  据当事人供述,这些豆制品总共生产了50多天时间,平均一天用一瓶甲醛溶液,涉案货值在20多万元。至于使用甲醛来防腐,是为了降低生产成本。从徐州来到连云港本想赚上一笔,三人没有想到短短几十天的时间,就被抓现行。

  当天执法人员共发现已经使用的甲醛溶液空瓶55只,还没有使用的整瓶共63瓶。这些有毒有害物质究竟会残留多少呢?执法人员抽样送检后,结果令人吃惊。根据国家有关标准规定,该类产品每公斤甲醛的含量不得大于0.1毫克,但这几个批次甲醛残留量达到了143毫克,最大的竟然达到了502毫克每公斤,超标了几千倍。

  赣榆质监局稽查大队大队长介绍说,使用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是违法了食品安全法第28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同时也违反了刑法第144条的规定,构成了犯罪,这种情况根据有关法律规定,至少应该判处5年以上的有期徒刑。目前赣榆质监局仍在调查处理此事。-金陵晚报记者 胥欣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实习生 张楠

【编辑:贾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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