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审计厅:“八不准”加强干部廉洁自律
2013年09月05日 11:05 来源:黑龙江日报 参与互动(0)
日前,省审计厅就加强干部廉洁自律等工作提出要求,严格执行审计工作“八不准”纪律规定,坚决禁止在工作日举办婚庆答谢宴,坚决做到依法审计、文明审计、廉洁审计。
为把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落到实处,省审计厅提出严格执行审计工作“八不准”纪律规定:不准由被审计单位支付或补贴宿费、餐费;不准使用被审计单位的交通工具、通讯工具,办理与审计工作无关的事项;不准参加被审计单位安排的宴请、旅游、娱乐等活动:不准接受被审计单位的纪念品、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劵;不准借用被审计单位资金或在被审计单位报销任何因公因私各种费用;不准向被审计单位推销商品和介绍业务;不准利用审计职权或知晓的被审计单位的商业秘密和内部信息,为自己和他人谋利益;不准向被审计单位提出与审计工作无关的要求。省审计厅还下发通知,不允许厅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党员干部在工作日内中午,以个人名义举办家庭成员及亲属婚庆答谢宴。不允许以单位或个人名义邀请、接受被审计单位参加婚庆答谢宴。厅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副处级以上党员干部,要按照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相关规定,事先填写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表,将拟举办婚庆答谢宴事项及时报告厅监察室备案。(李瑞峰 记者 马云霄)
【编辑:杜雯雯】
专题: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