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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期擅停哮喘药 孕妇产后哮喘急性发作

2013年09月05日 13:48 来源:福州晚报 参与互动(0)

  永泰的鲍女士患有支气管哮喘,原来坚持规律用药,没有出现意外。怀孕后,她怕影响宝宝的健康,停止了用药。3天前,宝宝出生了,鲍女士的哮喘病却急性发作,差点危及生命。

  34岁的鲍女士两年前被诊断出患有支气管哮喘,后来一直按时用药,没有出现意外。今年年初,鲍女士被查出怀孕两个月。全家人就对鲍女士在怀孕期间要不要继续使用治疗哮喘药物的意见上产生了分歧。鲍女士的丈夫认为,暂停用药,可能会影响鲍女士的身体健康。鲍女士的父母则认为,继续用药可能影响腹中胎儿,而且鲍女士的哮喘很长时间未发作了,暂停用药应该没有大碍。全家人决定,让鲍女士先停药一个月,再根据情况作调整。接下来的一个月,鲍女士的哮喘没有发作,于是继续停药。

  9月2日凌晨,鲍女士在解放军四七六医院妇产科顺利生产。当她准备休息时,突然感觉胸闷、气喘、呼吸困难。经过抢救,鲍女士的病情稳定下来,转至该院呼吸内科。

  呼吸内科林庆安主任告诉记者,支气管哮喘和高血压、糖尿病等疾病一样,属于慢性病,需要长期规范用药防治支气管哮喘的急性发作。患有支气管哮喘的女性怀孕后,不可自行停用哮喘药物,应该到医院的哮喘专科咨询专科医生后调整用药。支气管哮喘的控制主要依靠吸入药物治疗,这种治疗法用药剂量小,吸入的药物直接作用支气管及肺部,进入血液循环的药物剂量非常小,对身体的副作用很小。因此,孕妇应用常规剂量的吸入药物是安全的,对腹中胎儿的影响基本可以忽略不计。像鲍女士这样擅药的行为是非常危险的,严重时可能危及生命。(记者 李琼 通讯员 范智斌)

【编辑:杜雯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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