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严查交通事故 44人被追究法律责任
2013年09月05日 13:54 来源:兰州晚报 参与互动(0)
记者昨日从省公安厅交警总队获悉,9月4日,公安部交管局公布今年以来在甘肃庆阳、安徽巢湖、江西抚州、安徽合肥等地发生的4起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追究情况。同时,还公布了对河南项城市明航旅游客运有限公司客车严重超员违法行为的责任追究情况,44名在事故中负有直接责任的驾驶人、负有安全管理主体责任的公司法人,负有安全监管责任的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受到了责任追究,涉嫌构成犯罪的已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据悉,按照国务院统一部署,今年6月起,公安部在全国部署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大检查工作,要求以铁腕整治突出问题,对于不履行安全管理责任、安全监管责任、发生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一律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严肃彻查,严格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编辑:张海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