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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24家电力企业将执行国内最严排放标准

2013年09月05日 14:06 来源:宁波日报 参与互动(0)

  “2014年7月1日前,我市24家主要电力企业烟尘排放要小于每立方米20毫克,二氧化硫排放小于每立方米200毫克,氮氧化物小于每立方米100毫克,涉及新建项目的二氧化硫要小于每立方米50毫克。”市环保局总量处处长朱建荣昨天对笔者说。

  在最近举行的一次电力行业会议上,市环保局向24家与会的电力企业下达了这一污染减排新目标。这24家电力企业总计拥有81台发电机组,装机容量为1626万千瓦,年耗煤3900万吨,排放的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大气污染物占全市电力企业的80%左右。

  我市推行的这一电力行业污染减排新目标,被称为国内目前最严的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根据环保部颁布的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到2014年7月1日前,现有65蒸吨以上燃煤锅炉的二氧化硫排放应小于每立方米200毫克,烟尘小于每立方米30毫克,氮氧化物每立方米在100毫克至200毫克之间。

  “这实际上是严峻的环境形势逼迫造成的。”朱建荣说。根据宁波环境质量公报,2012年我市三级(轻度污染)及以上天数24天,灰霾天数96天。同长三角地区重要城市相比,我市优于南京、杭州和苏州,差于上海;省内11个市中排名第8位;在全国仅处于中等水平。在对城市灰霾的贡献中,燃煤占到了三成左右,这些燃煤主要集中在电力行业。据初步测算,要实现这一污染减排新目标,我市24家主要电力企业需投入近30亿元实施污染治理提高工程,并且要在明年7月1日前完成。

  为确保这一减排新目标的实现,市环保局实行了煤耗量月报分析的办法,对各燃煤电力企业进行燃煤总量控制。同时,还将实行煤质环保管理制度,对各电力企业实行刷卡排污,对他们使用的煤炭硫份进行检测,并将检测结果及各电力企业排放的污染物浓度通过媒体公布。此外,环保部门还可采取上市、评色、评优等环保核查一票否决措施,促使电力企业按期完成污染治理提高工程。

  此前,这些电力企业执行的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分别是:烟尘排放控制在每立方米50毫克,二氧化硫控制在每立方米400毫克,氮氧化物控制在每立方米450毫克。有关专家为此算了一笔账,电力行业污染减排新目标实现后,我市每年可减排烟尘1万吨、二氧化硫3.5万吨、氮氧化物15万吨。(记者 曹爱方 通讯员 赵鸣婵)

【编辑:杜雯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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