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广州:工业用地“科技率”不达标或追罚

2013年09月10日 10:15 来源:南方日报 参与互动(0)

  广州市发改委昨日发布最新修订的《广州市产业用地指南(2013版)》。与前两版《指南》相比,新版《指南》首次制定了“限制/禁止用地项目目录”及“单独供地产业目录”。根据《指南》,资源消耗大、产值低、技术落后的产业将被限制或禁止用地,工业用地科技率不达标或产出率低,都将可能在事后评估中按合同约定被采取追加土地出让金等惩罚措施。

  焦点1 能耗大工艺落后项目不予供地

  与前两版《指南》相比,新版《指南》首次制订《限制/禁止用地项目目录》,主要从资源约束、政策约束和技术约束等三方面设立限制、禁止条件。共涉及制造业、电力热力、房地产等8个行业门类,食品饮料、烟草、纺织、制革、造纸印刷等34个行业大类、114个中类项目。

  其中,限制用地将主要针对:不符合行业准入条件、不利于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用地规模较大但产值较低、工艺技术落后、目前产业发展已趋饱和的工业项目;规模过大的基础设施项目用地;目前已趋饱和或者用地规模过大的社会事业项目用地。

  禁止用地项目目录,包括禁止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资源消耗巨大、污染环境、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工艺技术需要淘汰的产业项目用地。限制用地项目原则上不予审批,禁止用地项目一律不予审批。

  针对工业用地,新版《指南》还在全国率先制定了单独供地产业目录,实行差别化供应,不在目录之列的项目一律要进工厂和工业园区。

  焦点2 容积率指标总体提高约20%

  《指南》对工业项目用地增加了科技率、土地产出率和产值能耗共三项后评估指标,并将通过合同约定等方式监管项目主体。

  广州市发改委表示,这一指标的设置属于创新,还在摸索当中。这些将在出让土地时就在合同中写明,一旦达不到要求,将实施如罚款、限制再次供地等。

  据了解,科技率指标分别由R&D(研发)人员投入比例、R&D(研发)经费投入强度和新产品销售收入比例三项指标组成。国家建设部专家委员会专家黎宝松认为,工业项目用地标准增加后评估指标,将促进引导工业项目转型升级,提高工业项目科技水平。

  市发改委介绍,《指南》中工业项目控制指标值高于国家和省的标准。

  基础设施用地方面,用地控制标准比国家标准、上海、北京等地更为严格。社会事业用地方面,大部分指标与国家标准持平,部分行业类别指标略高于国家标准。

  据悉,新版《指南》较大幅度提高了容积率、投资强度主要控制指标值,容积率指标总体提高约20%,投资强度指标总体提高约10%。采矿、冶金、建筑专用设备制造等行业增幅超过50%,建筑材料制造和包装等设备制造投资强度增幅超过30%。

  焦点3 工厂内禁建住宅培训中心

  新版《指南》增加了对科教文卫等社会事业设施项目的用地指引。其中,在教育业用地中,将类别增加到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九年一贯制学校、完全中学、中等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以及特殊教育9类。如,都会区幼儿园生均用地面积为10平方米,而外围区域的生均用地面积为13平方米。

  另外,新版《指南》对工厂内规划建设也进行了限制,要求工业企业内部一般不安排绿地。但因生产工艺等特殊工艺要求需要安排一定比例绿地的,绿地率不大于20%。其中绿地面积包括厂区内公共绿地、建筑物周边绿地等。此外,工业项目所需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不得大于项目总用地面积的7%,严禁在工业用地范围内建设成套住宅、专家楼、宾馆、招待所和培训中心。(记者 陶达嫔 通讯员 穗发宣)

【编辑:吴涛】

>社会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