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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明令禁止党员领导干部用公款送月饼送购物卡

2013年09月10日 10:15 来源:武汉晚报 参与互动(0)

  中秋、国庆双节即将来临,昨天,市纪委监察局发布《关于严禁在中秋国庆期间用公款送月饼送购物卡送节礼等行为的通知》,明令禁止全市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在双节期间用公款送月饼送购物卡。

  通知要求,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不折不扣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条意见和市“十一项禁令”,切实做到“六个不准”:不准用公款送月饼送购物卡送节礼;不准用公款吃请;不准用公款组织旅游;不准公车私用;不准违规发放津贴补贴,特别是以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实物等形式发放津贴补贴;不准奢侈浪费。

  市纪委监察局表示,各区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强监督检查,各级财政和审计部门要加强财政监督和审计监督,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节日期间要加大暗访和抽查力度。

  在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违反“六个不准”问题,市纪委监察局表示将严肃查处,特别是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我行我素、顶风违纪的要从严从重处理,不仅要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还要追究相关领导责任,并加大典型案件的通报力度。(记者王雪 通讯员汪旭平 陶涛)

【编辑:贾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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