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开着豪车却装穷 法院扣车后乖乖还钱
开着价值80余万元的豪车,宁愿四处躲藏也不还钱。日前,兴庆区人民法院对一拒不还款的“老赖”强制扣押其名下豪车,最终该“老赖”乖乖还了钱。
9月3日清晨6点多,兴庆区人民法院执行法官弥天亮接到申请执行人宁夏某银行电话,称发现被执行人邱某名下的车辆停在某小区,请求法院立即对该车辆采取强制措施,执行法官随即赶往该小区。
然而执行法官一直等到早晨8点多,邱某也未出现。于是执行法官依法将该车辆扣押。看到自己的车辆被扣押,邱某着急了,委托朋友到法院协调处理此事。经执行法官调解,宁夏某银行与邱某达成执行和解,由被执行人邱某一次性偿还宁夏某银行借款56万元,双方债权债务结清。
被执行人邱某于2008年先后四次从宁夏某银行贷款50万元,然而到期后邱某未偿还银行贷款。经兴庆区人民法院判决,由邱某偿还银行借款本金及利息60余万元。判决生效后,邱某拒绝履行还款义务,并且故意躲避法院执行,常年躲藏于外地并转移了其个人财产,法官多次寻找均无结果。后经法院调查,其名下有一部价值80余万元的豪华轿车,但一直未能发现车辆下落,致使本案执行难度陡然加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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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同一天,因被执行人未履行还款义务,兴庆区人民法院依法扣押被执行人宝马轿车一辆、丰田轿车一辆,为当事人挽回直接经济损失148万元。
据统计,自今年7月份以来,我市两级法院集中执行了“老赖”型案件60余件,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约900余万元。(记者蒋宏宁通讯员孙志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