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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中国需建立与市场经济相匹配的调节机制

2013年09月10日 16:26 来源:深圳特区报 参与互动(0)

  市场化改革造成了中国社会的利益多元化和利益分化,在传统利益调节机制失灵和新利益调节机制缺失的情况下,中国社会出现了三大困境:市场化改革与社会不平等,市场化改革与社会不信任,市场化改革与社会不稳定。因此,中国社会建设的实践内涵是实现市场经济体制下的社会主义公平,而构建与市场经济体制相匹配的利益调节机制是中国社会建设的核心内容。要实现社会建设的目标,其关键在于国家治理结构的调适促成强大的利益整合能力、再分配能力与市场规制能力,建立与市场经济相匹配的新利益调节机制。当前对中国社会建设的聚焦,其意义绝不仅在于一系列浮在表面的社会问题的解决,而是整个改革和发展路径的重大变化,即在解决生产力发展水平问题的同时,必须更关注解决生产力发展标准问题,在市场化改革中“将社会带回来”,以此促成真正的社会主义国家公平,让国家回归社会。

  当前,中国发展已经到了新的十字路口。当代中国社会转型实际上是由“体制的转轨”与“结构的转型”这两个转变构成的。可以说虽然中国市场化改革意味着社会主义国家发生了“体制转轨”过程,但问题在于,由于国家治理结构未能很好地与市场经济体制匹配,中国并没有发生相应的“结构转型”过程。

  (何艳玲:中山大学政治与公共事务管理学院教授 《开放时代》2013年第3期 小玉/摘编)

【编辑:吴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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