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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通过生产经营食品品种“黑名单”

2013年09月12日 10:08 来源:解放日报 参与互动(0)

  毛蚶、炝虾、死蟹和死的贝壳类水产品将从上海的饭店里消失。记者昨天从市食安办获悉,市政府常务会议通过了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生产经营食品品种的公告》,一批食品被正式列入“黑名单”,上海食品生产经营者将永远或季节性、区域性禁止生产经营这些食品。

  根据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生产经营食品品种的公告(送审稿)》,毛蚶、泥蚶、魁蚶等蚶类、炝虾,以及死的黄鳝、甲鱼、乌龟、河蟹、蟛蜞、螯虾和死的贝壳类水产品处于永远禁止生产经营之列。醉虾、醉蟹、醉蟛蜞、咸蟹和醉泥螺虽未被永远禁止,但须经许可,流通环节和餐饮服务环节才可加工,并且每年5月1日至10月31日期间,醉虾、醉蟹、醉蟛蜞和咸蟹也要间歇性地停止生产经营。

  此外,公告还明确,商场、超市、菜市场、商品交易市场和餐饮服务经营场所禁止加工制售一矾海蜇、二矾海蜇,流通环节和餐饮服务环节禁止经营自行添加亚硝酸盐加工的食品,食品摊贩禁止经营生食水产品、生鱼片、凉拌菜、色拉等生食类食品,不经加热处理的改刀熟食,以及现榨饮料、现制乳制品和裱花蛋糕。

  据悉,食品生产经营者违反规定,生产经营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的,由食品安全监管部门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八十五条、《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办法》第五十条第一款规定处理;食品摊贩违反本公告规定,经营禁止经营的食品的,由食品安全监管部门依照《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办法》第五十七条规定处理。任何组织和个人发现违反规定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可以拨打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电话12331进行举报;经查证属实的,由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根据有关规定给予奖励。(记者 陈玺撼)

【编辑:杜雯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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