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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晚报:“悬空监管”比“悬空别墅”更可怕

2013年09月12日 10:46 来源:西安晚报 参与互动(0)

  继北京的“楼顶别墅”和深圳的“空中庙宇”等多处违建建筑被媒体曝光后,广东东莞石碣镇一幢建在三层小楼上的两栋“悬空别墅”又被网友挖了出来。别墅一头建在墙体上,主体部分主要靠十来根柱子撑住,如同悬在空中。10日,东莞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石碣分局回应称,“悬空别墅”是违法建筑,将根据法定程序进行进一步查处。

  我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明确规定,“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法律同时还赋予了规划主管部门“限期整改、限期拆除、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罚款”等执法权限。据附近街坊介绍,“悬空别墅”已存在多年,去年才开始装修,由于建筑结构特殊,一度引发了不少议论。石碣执法分局,也证实了其建设规模与规划部门所提供的建设图纸不符。蹊跷的是,这一明显的违法建筑,却始终未被查处。在监管部门的眼皮底下,“悬空别墅”硬是立了起来,并且一步步从毛坯房演变成为精装房。

  显然,不仅是悬空别墅,就连对于违建的监管都处于悬空状态。而这绝不仅仅是东莞的个例,在不少地方,违章建筑十分普遍,监管部门却都表现得后知后觉,执法“尚方宝剑”被束之高阁。往往在媒体报道、社会关注之后,才介入调查,依法处理。从北京的“楼顶别墅”、深圳的“空中庙宇”,到东莞的“悬空别墅”,其成长轨迹惊人相似。监管跑不过媒体,无疑是对监管的无情反讽;更重要的是,媒体无法越俎代庖取代监管,“媒不曝,官不究”,必然有更多的违法建筑逍遥于监管之外,造成极其恶劣的负面影响。

  “悬空监管”比“悬空别墅”更可怕。一方面,“悬空监管”污染了“水源”,起到了错误的导向,导致更多人群起而效,严重损害城市规划的严肃性,带来建筑安全隐患。另一反面,对法律尊严和执法公信的戕害不容小觑。“悬空别墅”我行我素,监管部门装聋作哑,很容易让人在心里打上一连串问号:别墅主人的底气从何而来,违建者和监管者之间是否存在权钱交易,监管部门抑或是在“放水养鱼”?

  北京和深圳的楼顶违建已然自行拆除,相信在媒体的监管之下,东莞的“悬空别墅”很快也将倒下。不过,拆除“悬空别墅”易,拆掉“悬空监管”难。有关方面有必要根据《城乡规划法》出台实施细则,给“限期”整改、拆除一个明确的期限,避免监管唱“缓兵计”。同时,厘清监管者的权责,对于违建逾期未能依法处置的,追究相关部门负责人的失职渎职责任,从而倒逼监管告别“悬空”,真正落地。(张枫逸)

【编辑:杜雯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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