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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异女给娃找后爹认识男子11天结婚 欲离婚判不准

2013年09月12日 11:04 来源:广州日报 参与互动(0)

  为给出生仅40天的孩子找个爸爸,离异后的王红(化名)和同样有过离婚史的刘立(化名)认识不到11天便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5年过去了,王红要求离婚。但昨日记者获悉,法院的判决是不准两人离婚。

  据王红诉称,当时她急着给出生仅40天的孩子找个“爹”,经人介绍认识了刘立并与其结婚。但由于两人结婚过于草率,双方没有感情基础,婚后发现性格不合,无法建立起真正的夫妻感情。加上王红是“带着孩子嫁人”的离婚女人,刘立及其家人对王红和小孩都十分歧视,王红和刘立两人经常吵架。为此,2010年春,王红外出务工,至今两人分居已满2年时间,夫妻感情已彻底破裂,故请求法院判决两人离婚,孩子抚养权归王红,并平均分配夫妻共同财产。

  刘立声称感觉十分突然,他与王红虽然是再婚,但婚后感情融洽,生活和美。婚后,自己的母亲也视王红如亲生,绝无歧视之理,当庭表示不愿与王红离婚,并希望王红能够回心转意。如果王红还是坚决要离婚,自己只有一个要求,孩子判给自己抚养到18周岁,抚养费由自己完全负责。

  法院认为,王红与刘立属自主婚姻,婚后虽无婚生小孩,但5年的婚姻生活是靠感情基础来维护的。此外,从刘立的表述中可见,刘立仍然深爱着王红,特别对王红所带来的孩子十分疼爱。法院认为,只要王红与刘立两人珍惜以往多年的夫妻感情,互相尊重,和睦相处,正确对待和处理婚姻家庭的各种矛盾,努力增进夫妻感情,夫妻和好是有可能的。据此判决不准予两人离婚。(记者章程 通讯员汪次安)

【编辑:吴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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