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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日报:恶意报复社会需要高度警惕

2013年09月12日 13:18 来源:法制日报 参与互动(0)

  9月11日上午,广西桂林市灵川县八里街学校传出琅琅的读书声。受爆炸案影响停课两天的八里街学校当天复课。9月9日上午7时10分左右,灵川县八里街学校门口发生一起爆炸案。截至目前,案件已造成两人死亡(1男1女,非学生),45人不同程度受伤,其中学生22人。事件发生后,公安部、广西公安厅、卫生厅已派出专家组到桂林,目前案件侦破及善后处理工作正在有序进行。

  广西桂林灵川县爆炸事件硝烟尚未散尽,广东广州白云山区再度发生爆炸事件。两起爆炸事件均发生在市区人口较多的地带,造成大量人员伤亡,性质极为恶劣。

  尽管上述两起爆炸事件的前因后果尚未完全明确,但一幕幕血肉横飞的场景注定再次成为公共安全难以抹去之殇。当前,经济高速发展,社会剧烈转型,公共安全隐患随时可能埋下。过往一些案例表明,一些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极端事件往往由于个别人报复社会而引起,这是对公共安全的重大考验,需要在严惩不贷的同时引起高度警惕。因此,必须抛弃过往那种“出事”之后“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思路,从源头入手、从大局着眼;务必从根本上树立这样的意识:全面化解极端行为护航公共安全,需要靠法治也唯有靠法治。

  防范应对公共安全事件需要靠法治。目前与公共安全有关的法律,如突发事件应对法等,表现为位阶不够高、针对性不够强,相关部门也更习惯于依靠行政管理来防范应对,从立法到实践都有待进一步完善。落实公共安全责任需要靠法治。许多恶性公共安全事件成因复杂,当事人情况也确有特殊之处,但这不是违法犯罪的理由,如果不能严格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就不能彻底杜绝公共安全威胁。平衡社会公共利益需要靠法治。报复社会极端行为的出现,往往是由于激烈的社会利益冲突引起,只有建立法治化的利益协调机制,构筑法治化的利益沟通渠道,才能最大限度地消弭公共安全隐患。

  对于发生过的因为报复社会而引起的恶性公共安全事件,即使在多年后人们回想起来,依旧在心头隐隐作痛——唯有依靠法治的力量,才能让带血的回忆成为永远的过去。(杜晓 )

【编辑:王永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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