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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官员只有实质“弃政”才能合法从商

2013年09月12日 14:04 来源:北京青年报 参与互动(0)

  最近,广州官员“弃政从商”的消息成为舆论焦点。相比从政府部门到国企交流或挂职的“体制内交流”,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原副主任、南沙区原常务副区长孙雷“下海”的目的地是民企浙江传化集团下属的杭州传化科技城有限公司总裁。

  从开放和文明健康社会及理论的角度出发,无论是弃商从政还是弃政从商,所有的自主择业和人员流动都是值得推崇和正常的,尤其是“官本位”的现实中,能够弃政从商更显出超凡的坦荡和勇气。

  但是,在一般人的思维中,攀高枝的择业行为很容易让人理解,而对于“弃政从商”这类“水往低处流”的异类择业总能让人产生无限的联想。在文明社会里,政商之间不仅有明确的界限,更有相互不能逾越的“分水岭”,在政商之间无论怎样选择只能保持“唯一”,一旦逾越或互有交织则会声名狼藉。

  对公务员群体而言,“弃政从商”通常情况下其实就是“辞职从商”,不仅可以将过去一切有用的资源带入到新岗位,如果不适应,还可以完美转身,回到原来的岗位上“重操旧业”,等于用公共财政为其上了“双保险”。政府推出这一政策是为了督促人才适应市场流动,但政策本身却也带有浓郁的“官本位”色彩,把公务员群体作为所有职业中最具优势的“特殊性质”袒露无遗,除公务员群体之外没有任何职业有这种特殊待遇,这本身就构成了社会的不公平。

  不仅如此,人们诟病的更在于由“政商关系不明、界限不清”所带来的“官商勾结”和“官商一体”。尽管国家对公务员本人及近亲属经商办企业有着严格规定,但实质上并没有得到真正严格落实。几乎所有被质疑财产大于收入的官员家庭,都声称是自己“曾经”或近亲属经商的“合法收入”,即使调查属实也很少有官员因此受到严肃处理,尤其是某些所谓的“弃政从商”,不仅没有实质上的“弃政”,从政职务、权力大小、人脉关系反而成为到工商企业任职的主要资本,而企业乐意聘用政府官员担任企业高管,看中的也是权力带来的“云”。某些上市公司甚至不惜重金聘请政府退休高官担任自己企业的“董事”,折射出市场经济法治的有待完善。

  尽管不能妄加评断孙雷出任民企总裁带去多大“一片云”,但显然担任过副厅级职务和权力人脉是其出任民企总裁的首要资本,并不是实质意义上的“弃政从商”,而官方更没有明确表示是“弃政从商”。

  从法治环境和体制上来看,我们似乎还不具备“弃政从商”的土壤,因此,对于类似孙雷这样的行为只能算是“转岗从商”,非但不值得欣慰和提倡,更应警惕由此而造成官商关系的进一步畸形发展,导致更突出的社会不公。眼下需要做的依然是推动和完善我们的民主法治建设,只有实现真正意义上的民主法治社会,不让“弃政从商”者带走一片云,才能实现政府和企业真正的良性互通。(朱永华)

【编辑:王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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