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文保单位开发利用切勿背离文化属性
2013年09月12日 14:17 来源:福建日报 参与互动(0)
位于河北正定的王士珍故居变身成饭店“王家大院”,引起社会一片哗然。该饭店法定代表人表示,政府欠钱转让了使用权,他投入200多万元对故居进行了修缮。修缮前,故居破烂不堪,甚至有被拆的风险。尽管成了饭店,但故居保留下来了,甚至比以前更有知名度。
文保单位保护修缮为何要依靠民间力量而被其掌握话语权?文物利用形式多种多样,为何出现最多的总是会所、饭店?
长期以来,文物保护与经济开发一直是待解的矛盾。虽然国家财政每年都有专项经费用于文保单位的保护和修缮,但这些经费还远不够。找一个有实力的企业参与保护开发,已成为不成文的惯例。商业资本的介入,不可避免地使文物保护陷入商业开发。政府在寻求资金支持的同时,某种程度上也丧失一些话语权,监管不到位,执法不力,必然让文保单位在商业开发的路上越走越远,完全沦为个别企业或个人的牟利场所。
在引资的过程中,政府须承担起监管的责任,保证在整个开发利用过程中不背离公共文化属性,更多考虑与文化产业相关的项目,最大限度地发挥文保单位的文化价值。(白林)
【编辑:杜雯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