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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日报:敬畏之心是村官的“护身符”

2013年09月13日 08:39 来源:南方日报 参与互动(0)

  9月10日,由湛江市纪委统一部署组织的全市村官反腐倡廉主题教育培训班在吴川落下帷幕。从8月20日率先在廉江开班的这次大轮训,历时22天,全市近3000名村官走进课堂,学习法纪知识,聆听身边案例,接受廉洁纪律教育。这次轮训,村官们学到了什么?记者在跟踪采访中发现,除了村民自治、村务管理等一些基本知识,村官们更多坦言,让他们感受到反腐的压力,同时学会对法纪和制度的敬畏。

  读罢这则消息,笔者陷入了深思之中。古人云:“畏则不敢肆而德以成,无畏则从其所欲而及于祸。”也就是说,一个人只有常存敬畏之心,才会时刻有一种如履薄冰的感觉,严格要求自己,不敢肆无忌惮,从而养成好品德。如果失去敬畏之心,为人处世就可能变得贪得无厌,最终吞下自酿的苦果。联系现实,笔者以为,身为村官,也要常怀敬畏之心。特别是对法纪和制度,村官更要始终怀着敬畏之心。唯其如此,村官才会正确认识自己的岗位,正确对待手中的权力。他们才会真正懂得,自己的岗位是用于服务农村的,绝不是用于自我炫耀的资本;自己手中的权力是为村民所用的,绝不是用于谋取私利的工具。相反,村官如果对法纪和制度没有敬畏之心,就容易心存侥幸,把自己凌驾于法纪和制度之上,滥用权力,损害村民利益,自己的人生道路就会危机四伏,自己就轻易被群众所抛弃,受到法律制度的制裁。一言蔽之,敬畏之心是村官的“护身符”。

  要让村官对法纪和制度常怀敬畏之心,务必要创新教育载体,让村官从中深受教育。应该说,对法纪和制度的敬畏,是湛江市这次村官反腐倡廉主题教育活动的出发点和归宿。从现在看来,这次教育活动取得了较明显的成效。笔者以为,有了对法纪和制度的敬畏之心,村官也就找到了为官为人的“护身符”。有了这“护身符”,村官的人生就会多些平安,少些隐忧。(路未平 廉江)

【编辑:吴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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