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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日报:“律师进村”形成多赢格局

2013年09月13日 08:41 来源:南方日报 参与互动(0)

  有困难,找律师,是茂名电白农村今年以来兴起的新风尚。“一村居一律师”实施以来,数以百万计的农民足不出村,在田间地头就可享受免费法律服务。一个简简单单的改变,效果很明显,电白全县基本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

  这是广东在创建平安工作中的又一力举,其表现形式是送法下乡,让千千万万的律师和法律专业人士走进广袤的田野山区,通过政府购买法律服务夯实平安基石,维护社会稳定,呈现出来的是一个多赢格局。

  律师进村,能够有效化解基层矛盾纠纷。当前,广东正处于经济社会转型时期,群众利益诉求日益多元化,社会矛盾和冲突多发频发。有的矛盾由于基层干部缺乏专业知识、威望不足或处置不得当,没有在事发初期把问题解决好,“小事拖大、大事拖炸”。反之,交由中立的第三方加以处置,再援引法条一二三,有理有据,可让当事双方信服,在和风细雨中平息风波。

  律师进村,能够引导村民群众依法办事。合法的权益要用合法的手段去维护,只有尊重法律、依法办事,才能建立起一个有序的社会,这一点在基层治理中尤为重要。然而在当前一些经济落后的农村地区,只讲拳头不讲理的现象依然存在,而受了委屈、受了侵害,不走法律途径,采取极端手段的例子也时有发生。律师参与调处农村纠纷,有利于教育引导群众依法表达诉求,依法维护自己的权益。

  律师进村,同时也是一个全面普法的过程。当前正值“六五”普法的关键阶段,送法下乡,旨在通过深入扎实的法制宣传教育和法治实践,进一步提高全民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提高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其间,受教育的不仅仅是村民,更有村干部,当村里的每一个人都有机会接触法律,都有条件学习法律,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环境才有可能形成,这也是村居长治久安的基础条件。

  目前,“一村居一律师”的做法正在全省逐步推开,且呈遍地开花之势。村居宁定,则社会安康,如果每一个农村、每一个基层都能实现“群众有困难法律立即来敲门”,千千万万的平安细胞将会凝聚成一个坚实可靠的平安广东。(陈捷生 赵琦玉)

【编辑:吴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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