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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身份证报失四年多次“被开户” 曾误遭通缉

2013年09月13日 13:00 来源:广州日报 参与互动(0)

二代身份证遗失,挂失后依旧可能存在隐患。记者陈卓达 摄

  2009年身份证丢失后,邓先生已到公安机关进行了挂失处理,新的身份证也已经申领,却还是引来麻烦不断。邓先生于2009年遭珠海警方以诈骗罪通缉,在2011年经本报报道后得以恢复清白,但他近日再次发现自己在多家银行“被开户”。如今的邓先生每天都在担惊受怕中度过,说不定哪天又会成为通缉犯。

  日前,本报曾就新会某网吧老板叶某通过网购等方式“收集”了近400张二代身份证事件展开调查,发现市民丢失的身份证被不法分子收集起来进行贩卖谋利。有专家指出,利用已挂失身份证开设银行账户进行各种犯罪活动已成为了一大监管盲区,市民即便获悉“被开户”,但往往因为银行的不配合而无法进行合理维权,甚至无法通过有效途径查询自己在各大银行的开户情况。

  事件回放

  身份证遗失曾“被通缉” 本报报道助其讨回清白

  2009年5月,因涉嫌诈骗,邓先生曾被江门警方拘捕,移送至珠海金鼎派出所接受调查。糊里糊涂被拘留2天后,邓先生才获释,一名男子手持邓先生的身份证在广州某银行办理了存折和银行卡,并利用该银行账户进行诈骗。

  案发前,邓先生不慎将身份证、驾驶证等证件等遗失,当时也已经报警并挂失补办了有关证件。本报当时也对该起事件进行了报道(2011年7月25日A11《身份证挂失两年仍“惹祸” 江门一男子莫名涉嫌诈骗》),而珠海警方最终也查实诈骗人并非邓先生,终于还了邓先生一个清白。

  “诈骗犯利用他人已经报失的身份证,在银行就可以轻松开户,银行对此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虽然最终获得了银行的赔礼道歉,但邓先生一直担心诈骗犯很有可能用其已经挂失的身份证开了多个银行账户,并要求银行协助其进行查询,但最终却是不了了之。

  邓先生担心地告诉记者:“事隔4年多,担心的事情还是发生了,现在还不知道这些账户是当年开设的银行账户,还是最近四年新开的账户?”

  遭遇“被开户”

  市民却懵然不知

  日前,邓先生到中国建设银行江门某分行办理社保卡业务,帮邓先生办理业务的银行业务员突然很奇怪地问邓先生“是不是在广州也办理了多个建行的账户?”

  “在广州开户了?到底开了多少个账户?”从未在广州开设过任何银行账户的邓先生觉得非常奇怪,马上要求银行业务员对相关银行账户的信息进行查询,并要求银行方面将有关的银行账户进行注销处理。

  但银行方面却表示,由于账户是在广州开设的,要注销账户,需要邓先生到广州的银行网点进行办理,江门的银行网点无法办理有关业务。

  “到底都在哪个城市、什么银行开设了账户?到底多少个账户?”邓先生先后到江门多家银行的营业网点进行咨询,银行方面均表示只能帮助邓先生查询开户信息,不能办理有关的外地账户销户手续。

  已查实“被开户”

  账户多达十多个

  “一个银行一个银行地去查询,什么时候才算完啊?”近日,邓先生一有时间就往银行跑,到各大银行查询其开户情况。

  邓先生查询的结果显示,中国银行没有开户,中国农业银行开了两个账户,中国工商银行开了两个账户,甚至连中国建设银行也还有账户,有的账户已经被冻结,有的还继续在使用。“现在就已经发现‘被开户’了十多个账户,还有那么多的银行,真不知道已经‘被开户’多少个。”

  “就不能一次查询出所有的银行账户信息吗?”邓先生又向江门市银监会和中国人民银行江门中心支行等进行咨询,要求协助其查询个人的银行账户信息,但最终得到的答复也是“无能为力”。“现在最担心的是,不知什么时候又会变成‘通缉犯’。”

  而更让邓先生担心的是,跟他身份证一起遗失的还有其妻子和妹妹的身份证,两人到底有没有也“被开户”,他们到现在也没有勇气去查询。“如果查实也‘被开户’了,做了违法犯罪的事情,我这一家子就真的没法活了。”

  银行:查个人开户信息需公安协助

  “银行可以配合户主查询其在本行的开户信息,但跨行的就无能为力了。”某国有银行江门分行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户主本人持身份证到营业网点就可以查询其在该银行的开户信息,但要查询其在其他银行的开户情况,必须通过公安部门专门的侦讯系统进行查询。如果没有公安部门的介入,银行方面私自查询客户的开户信息属于违规行为。

  该负责人指出,近年来银行对客户开户的有关程序也变得越发严谨,而随着银行配备了身份证真伪鉴别系统,基本已经杜绝了客户利用假身份证开户的现象。

  但该负责人也透露,如果客户使用的是其他市民遗失的身份证,即便已经进行了挂失,银行方面也是分辨不出来的。“只能靠办理业务的业务员的经验和责任心,发现身份证上照片与客户本人相貌不符的,拒绝为其办理开户。”

  银监会:如有损失建议向银行索赔

  “如果银行没尽到自己的审查义务,而给他人造成了损失,依法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广东良匠律师事务所的苏劲斌律师指出,客户使用非本人且已经报失的身份证开户,银行工作人员却仍为该客户办理开户手续,而没有进行进一步的核查,造成的一切后果,开户身份证本人无需承担相关的责任。

  “身份证持有人的权益若因此受到侵害,可通过司法途径向银行索赔。”银监会江门监管分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有关规定已经明确了银行在客户开户时的义务,如果银行没有尽到相关义务而造成客户损失,客户应该拿起法律武器进行维权。

  记者手记

  两年多前第一次见邓先生时,他的脸上写满了茫然和无奈,而此次再度见他时,他的脸上更多的是一种恐惧和无助。邓先生告诉记者,他真的很害怕,害怕自己会再度成为“通缉犯”,也害怕一起丢失了身份证的他的妻子和妹妹,突然有一天也成为“通缉犯”而被带走。

  邓先生找有关部门求助,却一直无法找到一个可以帮助其注销在各大银行“被开户”账户的方法,跑了多家银行也只是查到了“被开户”十多个银行账户的信息。至于要注销这些“被开户”的银行账号,邓先生还得一个一个地跑到账户的开户城市去办理有关手续。

  邓先生问记者中国有多少家银行,记者咨询了多个银行系统的朋友,也没有能掌握一个准确的数据,只能告诉他一个模糊的“几十家”。然后,邓先生感到“绝望了”,不再去跑银行查是否有在该银行开户了。

  邓先生告诉记者,这几天他在银行查询到的十多个账户,部分账户已经被冻结了,但部分账户仍处于激活的状态,仍可以使用,账户里有的至今仍有一定金额的钱在账户里。银行的工作人员告诉邓先生,要注销这些账户,得先把账户的钱取出。“如果我取了这些钱,就真的要变成通缉犯了。”(文\记者黄国金 图\记者陈卓达)

【编辑:吴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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