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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通过百度贴吧网售大麻 被告人判半年

2013年09月17日 14:33 来源:南方日报 参与互动(0)

  昨日下午,广州市越秀区法院对被告人雷君涉嫌贩毒一案,以远程视频方式对被告人进行庭审和判决。

  经查,被告人雷君(曾化名刘灿),男,1982年1月出生,河南省郑州市人,文化程度高中,无固定职业。据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雷君分别于2013年3月22日、4月1日,两次通过百度贴吧以人民币100元的价格,向暗访记者贩卖毒品2小包(经鉴定共净重1.39克,检出四氢大麻酚成分)。2013年5月15日,公安人员在郑州市将其抓获归案,当场在其住所内缴获褐色植物叶1小包(经鉴定净重0.4克,检出四氢大麻酚及大麻酚成分)。

  鉴于被告人对起诉书无异议,法庭适用简易程序对此案进行了审理。

  公诉方宣读记者证言

  公诉机关宣读了记者的证人证言:南方日报记者发现雷君等人在百度贴吧叫卖大麻的行为后,在单位领导同意的情况下,对此进行跟踪调查。根据雷君留下的联系方式(QQ网名飞行基)。记者通过QQ表示了购买大麻的意向,并按照雷君的要求,通过淘宝店铺拍取以“朋友的礼物”为名称的货物,付款购买。几天后,雷君通过快递寄来藏在茶叶中、用锡纸包裹好的大麻。为了证实这种事情不是偶然性,本报记者又在一个多星期后以同样方法再次购买一克大麻,在收到上次同样快递包裹后,证人未经拆封,便直接报案处理,后警方将雷君抓获归案。

  被告人认罪获轻判

  南方日报记者旁听庭审看到,雷君对所犯罪行供认不讳。由被告人请来的律师王腾认为,雷君是以贩养吸,他本身自己吸毒,被抓获时尿检呈大麻阳性。据其供述,自己吸食的毒品是80元每克买来的,再加价卖了出去。

  鉴于被告人雷君自愿认罪及现阶段固定的证据情况,法庭对此案作出当庭宣判。越秀区法院判决称,被告人雷君其行为已构成贩卖毒品罪。鉴于被告人能如实供述罪行,依法可从轻处罚,判决被告人雷君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

  宣判后,雷君当庭表示服判。(记者/刘冠南 通讯员/赵璐璐)

【编辑:贾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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