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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改扩建地下车库或有“优先权”

2013年09月17日 15:18 来源:新民晚报 参与互动(0)

  随着城市发展,用地资源日趋紧张,向地下要空间已是城市可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今天上午,《上海市地下空间规划建设管理条例(草案)》提交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7次会议审议。

  问题1:地下空间横向不连不通。

  建设过程中,地下工程与地上工程之间、地下工程相互之间缺少应有的统筹协调。

  【立法回应】

   规划缺位和规划实施不到位,是造成这一问题的重要因素,一种立法思路是,控制性详细规划必须对地下交通设施之间、地下交通设施与相邻地下公共活动场所之间的互连互通做出具体规定,鼓励相邻建设单位之间协商达成互通协议。

  问题2:地下空间信息数据不全不准。

  目前,上海城市道路埋设有给水、排水、燃气、电力、信息通信、热力、航油管道等7大类23种管线,主要管线总长度约9.5万公里。

  目前,申城地下管线的跟踪测量和地下空间地理信息集中汇交,存在制度不完善、执行不到位,致使既有管线信息缺漏、失准;不仅造成后续地下空间规划制定缺乏可靠数据基础,更导致建筑施工过程中挖断地下管线的事故,时有发生。

  【立法回应】

  条例草案将“管线跟踪测量制度”纳入法定规范,要求建设单位必须在地下管线工程覆土前,通知测绘单位实施跟踪测量,否则将承担法律责任。同时,要求建设单位在申请地下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时,向规土部门精确报送竣工图、竣工测绘报告等纸质资料和电子数据。

  问题3:地下建设用地使用权供应制度不完善。

  目前,“停车难”已成地下空间开发亟待解决的问题。而在城市发展早期,地上建筑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人限于当时的理念、资金和技术原因,没有开发利用或没有充分开发利用地下空间,乃至地下车库缺位。

  【立法回应】

  允许地上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在一定条件下,可以优先获得其用地范围内地下空间的开发权。在同等条件下,地上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可以优先开发建设用地范围内的地下空间。(记者 姚丽萍)

【编辑:杜雯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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