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广东全省地市年内公开空气质量

2013年09月17日 17:18 来源:羊城晚报 参与互动(0)

  16日,广东省政府网站发布关于进一步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提出在行政审批、“三公”经费、保障性住房等重要领域严格落实进信息公开。

  重要支出要细化到项级科目

  《意见》提出,省级部门预决算要进一步细化公开内容,教育、医疗卫生等重点支出项目要细化到项级科目。省级部门要单独编列“三公”经费预算提交省人代会审议,公开内容原则上要包括“三公”经费总额和分项金额(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要细化为购置费和运行费),以及因公出国(境)团组数量及人数、车辆购置数量及保有量、公务接待有关情况等,并细化到项级支出科目,其中预决算变动大、不同年度之间波动大等情况和项目,要予以详细说明。

  2013年公开“三公”经费预决算的市、县政府不少于省内同级政府数量的20%,2014年不少于50%。2015年,所有县级以上政府必须全面公开“三公”经费预决算。

  全省地市年内公开空气质量

  《意见》要求,公开珠三角地级以上市62个站点的实时监测数据和AQI(环境空气质量指数)评价信息,2013年底前,全省所有地级以上市按新标准公开城市空气质量信息。通过广东省环境信息GIS综合发布平台统一发布江河水环境周报、环境月报、环境年报以及饮用水源地水质月报,每年通报跨地级以上市河流交接断面水质达标率。推进环境污染费征收信息公开。省环境保护厅负责公开30万千瓦以上火电企业排污费征收情况。此外,还要推进国控企业污染物自动监控信息公开。

  征地拆迁或纳入政府信息平台

  《意见》提出,严格实行征地预公告,做好征地报批前告知、确认、听证及征地批准后征地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和征地补偿登记等工作,严格落实国土资源听证制度,建立征地补偿安置和社保安置联合听证制度。建立征地信息查询制度,有条件的地方要建立征地信息查询平台或纳入当地政府信息查询平台,方便被征地群众获取有关征地信息。

  此外,《意见》还明确提出深入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继续做到“十公开”。加大高校财务信息公开力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等财务信息要细化公开至项级科目。

  羊城晚报记者 黄宙辉 张林

【编辑:贾龙】

>社会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