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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城市网格化管理办法10月起施行

2013年09月18日 10:01 来源:解放日报 参与互动(0)

  昨天举行的市政府新闻发布会上,市政府法制办副主任顾长浩介绍,《上海市城市网格化管理办法》将于10月1日起施行,该《办法》将城市网格化管理内容扩展至公共卫生领域。市建设交通委巡视员江绵康介绍,当前本市网格化管理已覆盖17个区县,200个街道镇,共约1200平方公里主要城市化区域,城市网格化管理的内容已涵盖88种类的部件和32种类的事件,目前系统已集成了1134万个部件信息。

  城市网格化管理是指按照统一的工作标准,由区(县)人民政府设立的专门机构委派网格监督员对责任网格内的部件和事件进行巡查,将发现的问题通过特定的城市管理信息系统传送至处置部门予以处置,并对处置情况实施监督和考评的工作模式。截至2012年底,全市城市化地区已划分形成了至少1809个责任网格区域。

  据介绍,城市网格化管理自2005年试点至今,功能不断加强,多年来累计发现和解决城市管理问题700余万件,仅2012年通过网格化系统发现和处置的问题就超过130万件。

  10月1日起将施行《上海市城市网格化管理办法》,扩大了城市网格化管理内容,并拟逐步将更多管理领域有关事项纳入网格化管理范围。该《办法》将管理内容从原来的公共设施、建设规划、市政道路、交通运输、市容环卫、环保绿化等城市管理领域扩大至医疗卫生、食品卫生等公共卫生领域。《办法》实施后,市建设交通部门将根据实施经验总结和操作可能,逐步扩大网格化管理的适用领域及其内容范围。(记者 杨群 洪梅芬)

【编辑:杜雯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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