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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主称对方延误工期 万元工程款要分六十个月结清

2013年09月18日 11:29 来源:中安在线 参与互动(0)

  项女士夫妇给一家旅店做木工和水电工,一万多元的工程款没结。旅店老板说,如果要钱,那就分六十个月,每月两百元分期付款,不接受就不付款。旅店老板称,之所以决定分期付款,是为了“报复”项女士夫妇在干活时延误工期的行为。

  项女士介绍,今年4月份,经人介绍,接了淝河路一家旅店的装潢生意,主要是做木工和水电。“后来工期结束了,对方只付了六千元,还有一万一千七百元的工资没有结。”项女士说,多次找到旅店老板,对方却不给钱,后来为了要钱还发生了肢体冲突。经过多次协商,旅店老板说愿意付剩余的款项,但是剩余的钱要分期付款,每个月两百,一共六十个月付清。“哪有这样付钱的,六十个月就是五年时间啊。”项女士说,自己和丈夫坚决不同意。

  9月15日,旅店老板告诉记者,之所以会选择分期付款,是因为项女士夫妇在接到工程后,多次拖延工期,整个工程大概拖了二十多天。“一开始我打电话给他,知道他在做另外的活,我想打工的都不容易,就没计较,但是他们却经常拖延,这就不行了。”

  旅店老板介绍,不仅拖工期,水电方面的线路、管道要安装,项女士夫妇却说这个不在自己干活的范围,不愿意做。旅店老板称,项女士夫妇过来要钱的时候,经常破口大骂,搞得自己一点面子都没有。

  旅店老板说,和项女士夫妇的工程款还没有算清楚,不过对方要是同意六十个月分期付款,那就按照每个月两百块钱的方案来,如果对方不同意,那就走司法途径。“之所以选择六十个月分期,是因为他们延误了工期,所以我才这样做的。”旅店老板称,旅店和其他人的工程款都已经结清了,为啥不给项女士夫妇结清,原因也在这里。

  目前,双方已经决定再进行一次接触,试图将问题解决掉。(江淮晨报 吴福亮 实习生 王亚茹)

【编辑:吴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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