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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病急乱投医 被“名医”骗走6万元

2013年09月18日 15:20 来源:拉萨晚报 参与互动(0)

  女士家人的信任,骗得他们在此处治疗。随后,李某称治病药材很贵,需要6万元预付款才能给病人用药,并承诺在半年内将病治好。治病心切的刘女士便将钱陆续交给了李某。

  李某每隔一段时间给刘女士家里送去一包散装药。2013年4月,刘女士再找李某拿药时,却发现诊所已经关门、李某的手机也无法拨通,便报了警。

  据李某供称,所谓的“偏方”其实是他从药店买来、拆掉包装的成品药。

  经审查,某市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批准逮捕李某。

  检察官说法

  所谓的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并处罚金或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本案中李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自己有“偏方”能治病的事实,向患者隐瞒其用药店买回的成品药当做“偏方”的真相,采取交预付款的方式骗取患者及其家属的财物,数额巨大,已涉嫌诈骗。

  检察官提醒

  患病时一定要去正规医院就诊,选择个人开办的诊所治疗时务必查看诊所的营业执照及诊疗范围,切勿贪图便宜、治疗方便而盲目相信偏方、土法。相关部门也应该加大对非法行医的查处力度,为市民提供一个健康、安全的医疗环境。(记者王超通讯员次仁央宗栗忠波)

【编辑:张海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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