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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弃养畸形女婴 送福利院收养两天后死亡

2013年09月23日 09:32 来源:华西都市报 参与互动(0)

  内江市资中县资州医院。

  9月7日,叶碧英在内江市资中县资州医院生下一畸形女婴,因无力承担治疗费用,和家人决定替孩子寻条出路——他们在“中间人”资州医院妇产科的一名医生的介绍下,签了“一纸协议”,将孩子交由重庆市涪陵区社会福利院。

  福利院不能异地收养弃婴,而这个孩子也不属于弃婴,那为什么重庆这家福利院能将孩子带走?资洲医院的医生在其中是如何“搭线”的?华西城市读本记者进行了一番调查了解。

  [医生“牵线”]

  女婴畸形 夫妻打算放弃治疗

  9月7日早上5点左右,内江市资中县双龙镇檬茨村村民叶碧英在资州医院顺产下一名女婴。“娃娃刚生下来时比较正常,哭得很大声。”负责接生的妇产科医生邓凤云说,“但感觉呼吸有点异常,怀疑是肺部有痰”。

  后经检查,孩子为先天性上颚畸形、下颚缺损。“医生建议我们最好到成都、重庆的大医院去做手术,但手术费可能要几万元,而且能不能治愈是未知数。”罗国成说这让他着急又犯难。

  “几万元的手术费对我们来说是个天文数字,而且娃娃治好的希望也不大,很可能人财两空。我不想眼睁睁看着娃娃死在自己手上,只想给娃娃找条活路。”孩子的父亲罗国成说这是他们夫妇的心声。

  罗国成说,7日晚上他听到两个医生在聊天,说也许将娃娃送到福利院可以接受治疗得救,“当时聊天的妇产科医生也问了我是不是真的想放弃治疗,我说是”。

  医生“牵线”重庆一福利院收养女婴

  8日早上,在资州医院妇产科医生办公室,医生李虹丽拨通了一个电话,告诉罗国成这是重庆一家福利院的,并让他接听。“对方问我是否决定放弃婴儿的治疗,他说一旦他们领养了婴儿,以后不管孩子是否存活,家长都不能再见孩子。”罗国成说,他在电话中表示同意。

  8日下午3点多,一名自称是重庆市涪陵区社会福利院工作人员的何伟懿来到资州医院。“她又问了我们一次,是否决定放弃。我们说‘是’,她就让我签了一个放弃抚养权的协议,只有一份。”罗国成说,在医生办公室签的这份所谓的“协议”,主要内容是说明他们自愿放弃对孩子的抚养,并交给福利院,娃娃生死与他无关。

  签订了“协议”后,何伟懿便抱走了女婴。在这之前,罗国成还给老婆和孩子办了出院手续。“医生给我们说要办出院手续,娃娃不能在医院被抱出去。我想他们可能是怕麻烦吧。”罗国成说。

  无法进食 女婴在福利院去世

  重庆市涪陵区社会福利院院长陈宏伟介绍,9月8日确实从资中县资州医院接回一个婴儿,去接人的何伟懿是福利院的临时工。“因接回来时婴儿已经十分衰弱了,经治疗无效,已于9月10日下午离世”。

  该福利院医务室的王医生说,8日晚上婴儿带回来时已经很虚弱,皮肤都是青紫色,“因为不晓得这个婴儿之前在医院的情况如何,我们只有想办法给她喂食,但是她吃了就吐,我们后来发现除了上颚畸形,婴儿还有漏斗胸”。

  “经过两天治疗,婴儿还是没有治好,9月10日下午四点过,因为呼吸衰竭、心肺功能衰竭去世了。”王医生说。

  [收养“疑团”]

  儿科医生起疑报警

  9月8日下午,资州医院儿科医生陈恒在办公室“见证”了罗国成与福利院工作人员写协议的过程。他发现福利院的工作人员不仅没有工作证件,甚至连身份证都没有,却拿出了一个名叫”蔡明杰“的男人的身份证,和该男子所在重庆市垫江县福利院的工作证,“虽然这样,罗国成还是同意把婴儿交给对方”。

  出于警觉和对那名女子身份的怀疑,陈恒于9月8日下午向资中县水南镇派出所报了案,但当时值班民警并未出警,并说“应该没有什么问题”。于是,陈恒又致电华西传媒呼叫中心96111。

  资州医院:“医生只是提供了电话号码”

  9月11日下午,资州医院院长许可告诉华西城市读本记者:“这件事情之前我们毫不知情,也许是医院职工的个人行为,如果确实有,我们会严查。其中有无利益往来还有待查证,但这肯定是个案。”

  许可说,医院成立以来,从没出现过类似事情。“我们在医院工作多年,都十分清楚,医院没有权利处置婴儿,医生也没有这个权利。”

  资州医院业务副院长陈小伟说:“整件事我们都进行了了解,我想说两个问题,第一小孩是先天有缺陷,我们的医生在发现这个问题后,只是给了患儿家属一个电话号码,至于其他的都是患儿家属在和福利院沟通,我们目前了解的情况是没有任何利益关系。第二是事情发生后,我们的儿科医生及时通知了医院医务科,医务科当时说得很清楚,必须要出院,至于出院以后怎么处理是家属的事情了,并且医生当时还打了110。”

  妇产科医生称“纯属好心”

  “那天听说了这家人的事,也看到了这个婴儿,娃娃胖嘟嘟的,觉得很造孽。晚上跟一个工作人员聊天,谈起她以前在一家医院工作时,跟重庆一家福利院有联系,听说是专门收养孤残儿童的。于是我就问了罗国成的意见,他当时同意了,我就想办法辗转要到了那家福利院的电话,让他和福利院联系。”李虹丽说。

  福利院称“之前不知道不是弃婴”

  何伟懿说,因为对方说是一个弃婴,并没有说婴儿父母还在医院,“在资州医院,我看到了婴儿的父母都在,本不想把婴儿带走,但是婴儿父亲说他们家很困难,无法医治小孩,医生也说如果带回家去养肯定不能活,我想福利院有医疗设施和医生,如果能救活也是一件好事”。

  “后来接回来才晓得是有父母的婴儿,不是弃婴。这种情况,如果能够治好一定要送还给父母的。”陈宏伟表示,在这件事情的处理上,福利院确实有不妥之处,如果当时了解清楚婴儿情况,就不会贸然去接人。

  “我们福利院也是做善事,有被抛弃的婴儿,我们不可能不管。多一个娃儿,只不过多一点财政补助。”陈宏伟说。

  [相关部门]

  派出所:初步调查医生与福利院无利益往来

  9月11日,水南镇派出所重新对此事展开调查。“经初步调查,确实是婴儿父母自愿把婴儿交给福利院收养的,医院的一名医生出于好心帮忙进行了联系。”资中水南镇派出所副指导员宋平说。

  宋平介绍,现阶段初步调查在这起事件中,医院医生和福利院之间并无利益往来,水南镇派出所下一步还将展开深入调查,或许将去重庆了解情况。

  民政局:婴儿父母或涉嫌遗弃罪 资州医院负有管理责任

  女婴的母亲叶碧英想起再见不到孩子很伤心。针对这起事件中存在的合法程序问题,华西城市读本记者咨询了资中县民政局社会事务股负责人。该负责人介绍:“即使所说的福利院为合法机构,涉事三方也都有各自的问题,婴儿父母有遗弃罪的嫌疑,医院对医生的私人行为管理不到位,负有管理责任,福利院则存在违规操作,没按合法程序办事。”

  “但是这个婴儿父母都在,不属于弃婴,根本就不允许送养。”该负责人介绍,“即使是弃婴,也应该由内江市的儿童福利院收养。”

  “如果经过调查,这家所谓福利院不是合法机构,那么涉事几方就有贩卖婴儿的嫌疑。”该负责人说。

  “公安机关已经介入调查了,我们应该以他们的调查结果为准。虽然这是医生的私人行为,但是医院也有管理不到位的地方。之后,卫生局会加强对医院和医生的教育和监管,杜绝类似事件的发生。”资中县卫生局纪委书记何志说。

  律师:福利院不得异地收养

  就此,北京市邦道律师事务所的武绍智律师表示:“作为父母,罗国成夫妇有抚养的义务,将婴儿送给福利院抚养,涉嫌‘遗弃罪和其他非法行为’;而医院一方,医生的个人行为就代表了医院行为。婴儿在医院住院,医院作为民事监护人,应该履行好民事监护的责任和义务,而不是帮忙联系福利院,并且为了‘不惹麻烦’就在婴儿还未脱离危险时就为其办理出院。”

  “福利院也存在违规行为,违背了收养的法律程序。国家法律有政策性的规定,不能异地收养。而且在明知道婴儿的父母还在的情况下,更不应该进行收养行为。”武绍智说。

  华西城市读本记者 邓丹 实习记者 彭体 摄影报道

【编辑:贾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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