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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窗外顺绳翻进居民家维修 遭业主投诉报警

2013年09月24日 10:09 来源:沈阳晚报 参与互动(0)

  家里没人,事先也没打电话沟通,维修窗户的工人竟从窗户翻进周女士的家里。昨天,市民周女士给沈阳晚报、沈阳网记者打来电话,投诉物业找来的施工人员在自己不知情的情况下就从窗户进入空无一人的家里,这让她颇为愤怒。

  愤怒:维修工人进屋没通知

  今年6月,家住南三好街一高档楼盘的周女士发现,她家的卧室窗户出现漏雨的情况。随后,周女士与小区物业取得联系。9月3日一大早,物业到周女士家敲门,并进屋查看一圈。期间,周女士特意询问了维修方式,对方的答复是:从楼顶吊绳在外维修,不进入室内。随后,施工人员离开周女士家,但未告知何时来维修窗户。施工人员走后不久,周女士发现楼顶也出现漏雨,就下楼找物业管家商谈物业的事儿。

  大约半个小时后,周女士突然接到施工人员打来的电话。对方表示,他已从窗户进入到周女士的家里。周女士接到电话后急匆匆地赶回家中,发现施工人员正在自己的卧室里。

  施工人员表示,他从房顶顺绳从窗户进到室内。“我以为家里有人呢,进来后才知道家里没人。”对此,周女士感到不能接受。“我家的钱都放在旁边的抽屉里,因为家里就两口人,从来也不数钱,所以钱丢没丢都不知道啊。”

  回应:物业拒绝出具书面说明

  随后,周女士找到小区的物业管理方,希望物业能给她出具一个事情经过的书面说明。物业表示可以联系一下施工方,再作答复,让周女士给他们一些时间。

  9月16日,物业找到周女士,并在现场给周女士看了一份由施工人员写的事情经过。周女士发现,这个文字材料中通篇都是推卸之辞。周女士认为,应该由物业为她出具书面说明,但却被物业拒绝。

  第二天,周女士来到派出所报案。派出所民警表示,虽然物业方面存在管理上的失误,但因无法确定财产损失,所以无法立案。但会和物业协调,争取给周女士一个说法。

  律师:无财物损失只限道德谴责

  9月22日,记者陪同周女士来到该小区物业。对于物业在管理上是否存在失误,物业的张经理表示,“她报警了,我现在只对派出所,别的我都不知道。”张经理表示,他的上级领导不接他的电话,他无法和记者说任何话。

  辽宁同泽律师事务所律师杨溢表示,我国的民事责任是根据过错来进行赔偿的,遵循补偿性原则,有损失才能有赔偿。施工人员在未通知主人的情况下贸然进入屋内的做法的确有过失,但因为举证人无法拿出自己有损失的证据,所以这件事从法律层面上来看的确解决不了,只能从道德上谴责这种行为。(记者 张晓宁 文并摄 实习生 李聃)

【编辑:白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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