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错信农药推销60亩秧苗死亡 事主:都怪我不识字

2013年09月24日 11:12 来源:金陵晚报 参与互动(0)

  “都怪我不识字!”家住南京市六合区程桥街道的侯先生看着几十亩死了的秧苗捶胸顿足。原来,侯先生从村里的个体农资店购买了一种除草剂,由于不识字,未看说明和生产日期就直接喷洒在秧苗上,结果导致秧苗全部死亡。事后,经六合区工商局程桥工商所调解,销售农药的个体户与涉及事件的3家农户达成赔偿协议,每家赔偿2000元。

  错信推销 秧苗死亡

  家住程桥街道的侯先生是一名农民,今年7月,他到村里一家个体农资店购买农药,请店家介绍一款除草的农药。店家便推荐其购买了一种农业除草剂,因为不认识字,侯先生就详细询问了农药的使用方法和用量配比,店家也耐心地作了解答,告诉侯先生该农药“7-8天秧苗可以使用喷洒”。

  回家后,侯先生便给自家的秧苗喷洒该药水,并热心地介绍给家住附近的另外两家种植户使用,让他们喷洒了同样的农药。谁知没过几天,3家共计五六十亩的稻秧和稗草全部枯死了!

  发现秧苗全部死亡后,他们连忙找到还未使用完的农药,识字的邻居仔细查看了农药的说明书,上面赫然写着:“30天以上的壮秧苗,稗草1叶1心,可用;小苗、直播田、弱苗嫩苗,不可以用。”这与当初买农药时店家所称“7-8天秧苗可以使用喷洒”完全不一样。更令人气愤的是,该农药的生产日期是2011年1月8日,保质期两年,显然这已是过期半年的农药。

  用消炎药 鸡仍死亡

  三位农民气愤地直接找到了卖农药的个体农资店理论,但店家称侯先生购买的时候没有看清,责任在侯先生。三位农民无奈之下,便向六合区消费者协会投诉。

  经程桥工商所工作人员积极协调,最终农资店和三位农民之间达成赔偿协议,每家赔偿2000元。

  无独有偶,家住六合马集的养鸡户喻师傅也因为误信兽药疗效遭受损失。喻师傅饲养了1万多只草鸡,前不久他发现有的鸡眼睛发炎,需要消炎药,于是在六合雄州某兽药店购买了一种兽药。

  但是,使用了一段时间后发现效果并不明显,家里的鸡开始陆续死亡。喻师傅觉得兽药有问题。在工商部门介入调查后,兽药店店主表示,喻师傅购买的那种消炎药,“阿莫西林”成分宣传的是95%,实际只有70%,喻师傅可能因为误信兽药的宣传疗效,用药不当。对此,只能初步认定该药涉嫌虚假宣传,至于导致鸡死亡的原因,还需要联系农林部门,进一步对兽药和鸡进行检验。

  提醒注意 敢于维权

  像侯先生、喻师傅这样的遭遇,在农村绝非个例,但像他们一样不怕麻烦地站出来维权,在农村为数不多。许多农民在消费中上当受骗后,对维权常常望而却步。一方面是他们的淳朴天性使然,另一方面是由于农资产品往往是在使用后发现问题,维权的时候,常常会涉及检验认定等证明,需要付出一定的时间、人力、物力和财力等成本。

  六合区工商部门提醒广大农业种植户,在购买农药等农资产品时,一定要在正规的店铺购买,并索要有效发票,发票应当有真实名称、销售日期、销售者印章、数量及金额等内容。

  “在使用之前,要仔细阅读使用说明,确保购买的农药不是过期的或者假的,同时,在使用的过程中,一定要按照剂量和用途使用,科学种田、养殖才能保丰收。”执法人员称,广大农户在消费权益受到侵害的时候,要有强烈的维权意识,敢于维权、善于维权。(通讯员 郭爱珍 孟洁 记者 林巧芬)

【编辑:张海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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