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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最终解释权不能成商家挡箭牌

2013年09月24日 11:23 来源:福建日报 参与互动(0)

  在大大小小的优惠促销活动中,发生消费纠纷时,商家一旦亮出最终解释权这个挡箭牌,往往就能“化险为夷”。

  表面上看,最终解释权屡打不死,在于商家的逐利思维使然。由于信息不对称,一些经营者在名目繁多的合同条款中故意使用模糊笼统的字眼。倘若消费者提出质疑,商家便能以事先声明“最终解释权归本店所有”予以搪塞。

  不过,关键还是法律的缺位。一方面,消费者或因为法律意识欠缺,或是嫌投诉麻烦,往往放弃维护权益。同时,违法成本低、风险小,助长了商家违规的底气。

  当最终解释权一再成为无德商家的挡箭牌,工商部门应加大法律宣传,引导消费者自觉运用法律武器来维权。在处理纠纷中,除了帮消费者撑腰讨回公道外,适当引入惩罚性损害赔偿,有助于唤起更多人对最终解释权说不。此外,加重处罚,使霸王条款不再大行其道,最终解释权才会退出历史舞台。(张枫逸)

【编辑:杜雯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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