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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超标配置公务用车直接责任人一律先免职

2013年09月24日 13:09 来源:河北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从今日下午召开的河北省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全省已清理违规车辆10299辆,其中省级干部清理封存了14辆越野车。对今后发现的超标配置公务用车直接责任人,将一律先免职。

  河北省财政厅副厅长高云霄介绍,党政机关一般公务用车,价格控制在18万元以内,排气量控制在1.8升(含)以下;执法执勤用车,原则上配备价格12万元以内、排气量1.6升(含)以下的轿车或其他小型客车。因地理环境需要和工作性质特殊,确需配备越野车(含SUV车型)的,应当控制在价格25万元以内、排气量2.5升(含)以下。公务用车可以更新的最低标准为使用年限超过8年或行驶里程超过50万公里。

  河北省财政厅创新管理办法,推行了小汽车“四联单”、“户口本”等审批管理办法,建立了“一车一档一卷”管理制度。同时,开发了“公务用车编制与车辆信息软件”,实现了对省直公务用车编制与实有车辆的动态监管。

  截至目前,违规车已基本处置到位,全省已处理违规车辆10020台,有的已进入处置程序,近日又收回超标车279台,正按规定进行处理和统一管理。

  公务用车使用管理问题非常复杂,不可能通过一次专项治理就一蹴而就。河北省纪委副书记、省委巡视办主任董云鹏介绍说,今后,凡发现超编制超标准购车、未经审批私自购车、违规配备使用越野车、将超标车和越野车作为领导干部固定用车的,要严肃追究单位主要领导的责任,对直接责任人一律先免职,再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政纪处分;对发现的违规借车换车、公车私用等问题,要责令立即改正,并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记者 张娜)

【编辑:吴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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