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应急避护场所建设规划纲要在全国率先出台
2013年09月24日 16:31 来源:羊城晚报 参与互动(0)
《广东省应急避护场所建设规划纲要(2013—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纲要》)近日在全国率先出台。
《规划纲要》指出,到2015年,应急避护场所建设纳入各级城乡规划,每个乡镇(街道)及社区(村)至少建设1处室外固定应急避护场所和1处室内应急避护场所;地级以上市、县(市、区)建设满足应对巨灾所需的应急避护场所,大中城市按照标准建成能够承载1/3以上常住人口的应急避护场所,基本建立市、县(市、区)、乡镇(街道)及社区(村)联动的应急避护体系,初步形成全省应急避护体系框架。
【编辑:贾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