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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加快构建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监管机制

2013年09月27日 16:55 来源:青岛日报 参与互动(0)

  昨日下午,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市畜牧兽医局有关负责人结合日前印发的 《关于加快构建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监管机制的通知》及《关于印发青岛市中长期动物疫病防治规划(2013-2020年)的通知》两个文件,对全市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和中长期动物疫病防治工作进行了通报。

  据介绍,我市将进一步加快构建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监管机制,以养殖企业为主体,通过政府扶持,建成企业自行处理与政府集中处理相结合的无害化处理体系,建立全市病死动物网格化管理和联防联控的监管工作格局。对存养生猪3000头(或牛800头、或羊1000只、或家禽10万只)以上的规模畜禽养殖企业,要求其自建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设施。在即墨、胶州、平度和黄岛等畜牧业主产区、市,政府扶持各建1处病死动物无害化集中处理厂,其他区可自建无害化集中处理厂,也可以通过购买公共服务的方式委托相关企业实施无害化处理。在全市建设50处区域性病死动物回收站,统一收集规模以下养殖场(户)产生的病死动物。

  参照国家生猪无害化处理补助规定,对本市规模以上养殖场自己实施无害化处理的病死猪,按每头80元的标准进行补贴。对规模以下养殖场(户)产生的病死动物,实行“谁上交、补贴谁,谁回收、补贴谁,谁处理、补贴谁”,分类分段实施补贴。对已享受保险补贴政策的病死动物,不再给予上交病死动物补贴。

  同时,加强部门联动,严厉打击随意丢弃和收购加工病死动物等违法犯罪行为;完善畜牧养殖业政策性保险措施,提高承保率,建立养殖保险与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联动机制;大力提高畜禽规模化、标准化、生态化养殖水平,努力降低动物发病率和死亡率。(刘锟锋)

【编辑:张海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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