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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500元以下纠纷消费者可先得赔付

2013年09月29日 15:11 来源:滨海时报 参与互动(0)

  记者日前从新区工商局了解到,为进一步提升维权效能,降低消费者维权成本,提升企业商业信誉,新区工商局本月确定了首批15家规模较大的商业企业,推行小额消费纠纷快速解决暨无障碍退换货机制。消费者在这15家商业企业中购物,发生500元以下的纠纷,或可现场先行拿到赔付。

  据了解,小额消费纠纷快速解决暨无障碍退换货机制主要针对的是价格在500元以下的服装鞋帽类、日用百货类、儿童玩具类、家电类、装饰装修材料等商品,在不影响二次销售的情况下,经营者可凭购物凭证于7日内及时为消费者办理退换货手续。

  为推动机制落实,新区工商局将指导企业设立服务台或调解室,由专人负责;通过店堂告示、制发宣传卡等灵活多样的形式,使消费者周知退换商品种类、时限及影响二次销售具体情形等;简化内部审批手续,制定操作便捷的工作流程,力争小额消费争议处置权限下放至销售人员,第一时间、第一现场最大限度地解决小额消费纠纷;鼓励租赁柜台或场地的企业设立专项资金,先行赔付;统一印发台账,定期总结归纳,建立长效机制。(见习记者 王梓)

【编辑:杜雯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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