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窃贼为偷楼下车 跑上跑下换几次衣服掩人耳目

2013年09月29日 16:18 来源:广西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一男子由于缺钱花,对他人新购置的电动车起歹念,盗窃得手后转运他处,最终受害人报警,警方通过调取监控录像锁定并抓获了该男子。近日,南宁市江南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盗窃罪批准逮捕了犯罪嫌疑人梁某。

  梁某,现年25岁,广西兴业县人。今年7月5日凌晨3时许,梁某睡觉醒来下楼给自己的电动车充电,正好看到旁边停放了一辆黄色车身的电动车,车子看起来很新,并且没上大锁,只锁了车头锁,于是起了偷念。梁某知道房东在一楼装了监控摄像,为了掩人耳目,他回到家里找了件带有帽子的秋装运动衣,将衣服从阳台扔到楼下,然后再下楼捡起衣服来到房子后边更换。接着又返回住处楼下,躲在墙角边观察确定四周没人后,用事先准备好的剪刀剪断黄色电动车的报警器电源线,遂离开现场,在房子后边将衣服换下,重新回到住处将自己的电动车开走,并将事先放在电动车后备箱的一个小扳手和一个八号套筒放在路边,将车停放好后就折返回楼下,再次将衣服换上,并用帽子把头遮住。当他准备将黄色电动车推走时发现车头锁是锁住的,于是直接用手掰断,将车推走。一直等到天亮,梁某将偷来的电动车开到客运站,把车托运到横县女朋友家中。

  7月5日早上,受害人姚某想要取车时发现车已被盗,于是他报警,警方通过调取监控录像,锁定是犯罪嫌疑人正是同住一栋楼的租客梁某,民警迅速将其抓获归案。据梁某的女朋友交代,她并不知道这辆车是偷来的,梁某告诉她是通过熟人低价买来的。

  编辑有话说

  还是贪念惹祸。很明显,梁某是聪明的,但他的聪明用错了地方。他以为自己如此大费周章地换衣裳,能避开众人的怀疑,但他忘了一件事: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

【编辑:王安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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