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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一烟企借婚庆营销 控烟机构举报无果

2013年10月04日 03:28 来源:新京报 参与互动(0)

  由杭州市政府、政协等多家官方网站刊登活动征集报名文章,将于10月6日举行的“2013中国国际西湖情大红鹰玫瑰婚典”被控烟人士指为违法违规的变相烟草广告和营销活动。

  相关部门均答复“要向上级汇报”

  本月6日将在西湖畔举办的“大红鹰玫瑰婚典”,此前已在杭州举办了十四届,还成为企业反复宣讲的营销案例。

  大红鹰是浙江中烟公司旗下烟草品牌,浙江中烟有限公司则是此次活动的主要赞助者和主办方之一。

  目前,针对即将举行的第十五届“大红鹰玫瑰婚典”,新探健康发展研究中心工作人员已持续向杭州市的工商、卫生等部门举报,建议上述部门制止以打着公益行动旗号的烟草广告、赞助和营销,改为举办“西湖情无烟婚典”。不过,上述部门的答复是,“要向上级汇报”。

  新探健康研究中心副主任吴仪群介绍,婚庆活动一直是烟草企业营销的重点。近期,无烟草公益组织随机调查的30场婚宴中,购买卷烟共计1650条。但烟草婚礼的危害也非常明显。在同一天同一区域对两场婚礼的室内空气监测显示,有烟婚礼室内PM2.5高于700;无烟婚礼室内PM2.5仅为201.5。

  控烟规划禁止烟草企业冠名赞助

  昨日,民间控烟机构——新探健康发展研究中心向媒体通报,称依据现行《烟草广告管理暂行办法》,该活动已构成应当依法查处的烟草广告。该办法第二条规定,“烟草广告是指烟草制品生产者或经销商发布的,含有烟草企业名称、标识,烟草制品名称、商标、包装、装潢等内容的广告。”而我国《广告法》明令禁止烟草广告营销。

  协和医学院杨功焕教授说,这是一场以大红鹰烟草品牌代言的社会活动,其实质是借“公益”赞助为名营销烟草,违背了在中国生效7年之久的《烟草控制框架公约》中关于全面禁止烟草广告、促销和赞助的原则。

  今年年初出台的《中国控烟规划(2012——2015)》也明确规定,广泛禁止烟草企业以支持慈善、公益、环保事业的名义,或者以“品牌延伸”、“品牌共享”等其他方式进行烟草促销;禁止任何形式的烟草企业冠名赞助活动。(记者 魏铭言)

【编辑:张培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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