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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景区“错峰降价”该不该提倡?

2013年10月09日 09:56 来源:南方日报 参与互动(0)

  为贯彻落实《旅游法》,营造良好的旅游价格环境,降低群众旅游成本,国庆节假日期间全国约1400家景区宣布实行门票价格优惠,平均优惠幅度约20%。然而据湖南省物价局的通报显示,张家界武陵源核心景区门票价格则从10月8日—14日实行优惠20%的措施。由于优惠时间错开了公众假期,此举遭到民众质疑,认为景区借降价之名行揽客之实,完全是为了吸引眼球。对此,张家界市物价局局长彭发勇表示,“错峰优惠”是为了更好地保证游客的利益,确保旅游安全有序的理性选择。那么景区黄金周“错峰降价”,到底是一个营销噱头还是一种惠民行为?

  本期嘉宾

  中国社会科学院旅游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 刘思敏

  广东决策研究院旅游产业研究中心主任 李铭建

  广东资深旅游策划专家 劳毅波

  本期主持人

  南方日报记者 向杰

  实习生 陈瑜琦

  景区“错峰降价”不应遭受批评

  主持人:张家界武陵源景区出现这种“错峰降价”现象的原因是什么?这样的行为对景区的长远发展会产生什么影响?

  刘思敏:一年一度的黄金周,出游欲望被一次性释放,必然导致旅游市场井喷。在出游大军势不可当的情况下,优质而资源稀缺的热门景区人满为患无可厚非。单纯的涨价不仅不能控制住客流,还会遭到舆论谴责。热门景区如果降价,势必对景区管理带来更大的压力,加上全国高速公路免费,更加剧了旅游市场的供求失衡。由此可见,景区想降价就得错开黄金周高峰期,选择“错峰降价”,这才是一种理性行为,也是一种惠民行为。

  李铭建:发改委要求这些国营景区在重大节假日期间实行票价优惠,增大了部分景区的负担。其实张家界景区就算不降价,本身的客流量压力也很大。它这次推出的10月8日—14日实行优惠20%的措施,只不过是营造一个噱头来营销。舆论骂归骂,但从效果来看,地方的知名度倒是提高了。据我观察,游客的出游兴趣没有明显因为这些炒作而降低。

  从法律角度来说,景区“错峰降价”也无可厚非,因为《旅游法》没有具体规定景区降价时间,所以政策本身是允许景区有这样的一个操作空间。目前《旅游法》只有112条,还是比较粗的一个框架。主要是对旅行社、导游及游客这三方法律关系的界定,起督导旅行社在操作过程中不规范、不文明或是违法行为的作用。

  门票涨价不能有效疏导客流

  主持人:虽然大部分舆论认为错峰优惠没诚意,但另一种观点认为“错峰降价”能起到利用经济杠杆调节游客量的作用,反观10月2日九寨沟景区发生的大规模游客滞留事件,不少人赞同景区高峰期应涨价。涨价真的能够起到疏导客流量的作用吗?

  劳毅波:目前由于景区资源相对固定,而游客来自四面八方,而且出游需求属于刚性需求。景区门票价格就算上涨也解决不了游客蜂拥而至,景区容量超载的问题。我认为实行“网上或电话预约登记入园”或许可以避免混乱。这一方案要求游客事先在电话或者网络上对景区进行预约,登记姓名、证件号码等信息。并对爽约的游客采取一定惩罚措施,一段时间内禁止这类游客通过预约方式进入景区。通过这种方式能改变景区与游客,信息极度不对称的现状,使得双方在事前能够充分沟通和纠错。

  刘思敏:以现在的涨价幅度是起不到疏导客流量的作用的。游客选择黄金周旅游,实际上是种建立在知情和自愿基础上的理性选择,但同时也是一种无奈的选择。他们一方面有旅游的需求,另一方面又实在没有别的时间去旅游。游客的需求要疏不能堵。

  很多人认为推行带薪休假制度就能彻底改变黄金周游客拥堵现状,这也是不现实的。一方面是因为在可预见的将来,中国无法通过强制手段落实带薪休假制度。带薪休假仅仅是《劳动法》规定劳动者多项权利之一,比带薪休假更重要的权利还有不得强制劳动、不得强制延长劳动时间、不得克扣工资、不得不签订劳动合同、不得不上保险、不得低于最低工资等。这些关乎劳动者更切身利益的权利都没有很好的落实,何谈带薪休假?

  另一方面,即使带薪休假制度在中国落实了,也杜绝不了黄金周拥堵的现象。没有必要用计划经济式思维,追求旅游人数全年均匀分布。黄金周人流集中现象与我国带薪休假制度落实得不够好有关,更重要的是与我国庞大的人口基数、社会转型导致的跨地区人口迁徙有关。“黄金周”变“黄金粥”的根源是供需失衡,解决办法就是假日改革,通过增设黄金周缓解国庆假日压力。成本最低的方案是恢复“五一”黄金周,只需增加两个法定假日就能将“五一”小长假变成黄金周。另一种方案是增设一个春夏黄金周或者是避暑黄金周。所谓春夏黄金周是指将中国旅游日:5月19—21号前后三天变成法定假日。或者选在八月上旬放三天假,形成避暑黄金周。这样一来,既为民众出游提供多重的时间选择,也增加了旅客容量。

  景区应努力摆脱“门票经济”?

  主持人:景区门票涨价如此引人关注,是否从侧面反映出我国景区尚未突破“门票经济”的模式?随着旅游业从“观光经济”向“度假经济”的转型,景区该如何摆脱传统的“门票经济”,形成新的盈利模式?

  劳毅波:在过去30年中国国内景区建设里面,景区综合资源经营主要是依靠门票经济。旅游产业比较特殊,政府出于综合配套资源安置、景区容量和环境生态制约等问题考虑,不允许景区过分开发和修建度假区、酒店。所以景区想进一步开发旅游资源受体制所限,目前依靠门票经济的现状还是情有可原。但是景区应该要思考怎么改良和变化经营模式。比如景区可以在产品方面下功夫,开发一些有特色、有文化含量、有民俗风情的旅游特产,并增设一些休闲空间,创造一种相对宽松的环境让游客自觉消费。

  李铭建:“门票经济”这种模式本身反映出景区经营者缺乏长远的经营考虑。尤其是像古村镇这类本身有居民生活的特殊景区。一方面,封闭古村镇,收取门票会对当地居民生活造成很大影响。另一方面,由大型经营团体控制的“门票经济”,以逐利为目的来经营景区,将当地社区民众排挤出开发经营的主体之外。比如黄姚古镇,外围大门票是被电力集团控制,村民只能得到10%的分红。所以村民没有参与古镇管理、卫生治理的积极性,古镇里出现较严重的垃圾乱扔的现象。未来整个旅游业都应该摆脱“门票经济”,政府和企业要转变态度,变被动对抗民意为主动引导,加深当地民众参与度,提高对自然资源、文化资源、旅游资源的认识。

  刘思敏:我建议政府首先应该将景区分为公益型、市场型、混合型等三种类型,每种类型景区的门票价格需要区别对待。公益型景区,应由国家全额或差额补贴,实行免票或者低门票价格;对市场型景区,门票进行市场化定价;对混合型景区,则应由政府实行市场指导价或最高限价管理。未来景区分类分级之后,公益性景区有政府财政支撑,成为公益事业。而市场型景区,由开发方自负盈亏。其中有一部分不便于收门票或具有休闲度假性质景区,未来应向聚合式度假休闲目的地发展,衍变成全产业链经济。只有一部分孤立的观光性景点靠收门票来维持经营。

【编辑:王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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