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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对抗垃圾短信光靠实名制不够

2013年10月10日 09:43 来源:南方日报 参与互动(0)

  治理垃圾短信效果不佳,当然不都是实名制的错,但不断强调是为了保障用户信息安全而推行的实名制中,目前的确还是少了一些对垃圾短信这类信息滋扰行为进行有效整治的配套方案。

  不知不觉中,电话实名制“强制”实行已经有一个月的时间了。以笔者近日在电信运营商处办理业务的情况来看,这一次的实名制在运营商的执行层面落实得还是较为彻底的,不仅在电信运营商的营业厅办理新业务被要求实名,在岗顶电脑城的一些档口买上网卡也同样会被要求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昔日说一套做一套的现象大为减少。不过实名制落实到位,并不等于推行实名制的初衷就完全达成了,起码在防止垃圾短信骚扰这方面,就笔者的感受而言并不是太明显。实名制推行一个多月来,该收到的垃圾短信可谓一个不少,而且笔者的iPhone里最近还出现了不少发件人地址显示为邮箱的新型垃圾短信,这些垃圾短信都是通过苹果iOS内置的imessage功能发送的,对方甚至不需要你的电话号码,只需要邮箱地址就有可能向你发送垃圾短信。另外,虽然运营商提供了垃圾短信文本过滤技术,但垃圾短信的发送者也着实“魔高一丈”,什么拆字、拼音、繁体字、竖排、加空格之类的小花样层出不穷,让人不堪其扰。

  治理垃圾短信效果不佳,当然不都是实名制的错,但不断强调的是为了保障用户信息安全而推行的实名制中,目前的确还是少了一些对垃圾短信这类信息滋扰行为进行有效整治的配套方案。且不说目前实名制主要针对新入网或者移机、换号的用户推行,但市场上已经存在了数以亿计的未实名用户,他们的号码都可能被用来发送垃圾短信,就算全国的手机号码都实名了,在对垃圾短信行为缺乏足够严厉的惩罚手段的情况下,仍然会有不少不法分子会铤而走险的。为什么?当然是因为违法成本太低、维权成本太高,在现行的法律法规条件下,发送垃圾短信的行为即使被发现,不法分子也不会遭到太严厉的处罚,甚至不用负上刑事责任,相比之下,备受滋扰的消费者想要维权则成本高昂,运营商的用户都是数以亿计的,就算你饱受滋扰,反复投诉,也不见得会得到特别处理,于是自然会有用户无奈选择默默忍受。

  但在笔者看来,这些都不应该成为我们向垃圾短信投降的理由。作为普通消费者,我们在反击垃圾短信的过程中一方面要不断呼吁法律法规的完善,但同时也应该承担更多的责任,其实现在很多运营商已经提供了垃圾短信发送号码的举报功能,不少智能手机的安全软件也提供了举报骚扰号码的功能,对于这些既有的技术手段,我们首先应该充分利用起来。“不以善小而不为”,虽然举报号码未必就能取得立竿见影的效果,但如果人人参与、不断坚持的话,起码能够给运营商或者安全服务提供商提供更多用于创新垃圾短信防治技术的样本和资料;另一方面,电信运营商也应该承担起更多的责任,尤其是在实名制已经开始大范围推行的情况下,如何利用实名制配备有关政府机构对不法垃圾短信发送者展开严厉的打击也应该是运营商多花精力、多想办法的事情,在这方面,运营商责无旁贷,不应该也没有理由逃避,更不能因为实名制的推出就认为可以事不关己、高高挂起了。

  对此,笔者认为,《个人信息保护法》之类的法律法规还应进一步细化,将运营商在垃圾短信的相关连带责任和配合监管义务方面提供更多具有可执行性和更强惩罚性的条款,这样我们和垃圾短信的战斗才会更加有盼头。(程鹏)

【编辑:王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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