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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环保厅:取消无法律法规依据的预审环节

2013年10月10日 14:45 来源:河北日报 参与互动(0)

  从省环保厅日前召开的媒体通气会上获悉,环保厅出台提质提效工作方案,提出完成7项主要任务,其中,对下级环保部门的预审环节,如无法律法规依据,原则上一律取消。

  省环保厅提出,对下级环保部门预审环节,按照事项名称、侧重审核内容、实施依据等作出具体规定,下级环保部门预审环节要突出“现场勘验”、“资料现场核查”等现场审核内容,省级部门侧重“审查资料”等非现场核查内容,以避免层级管理职责不清、重复审查等突出问题。

  对内部各处室的审批流程进行优化,省环保厅建立了“两岗审核终结制度”,一般审批事项最多经过两个岗位审核把关,没有法律、法规依据设定的前置受理条件、申请材料等,一律清理。

  使行政审批更加便民、高效,今年省环保厅已经分两批进行了行政审批事项下发,目前正在研究下放的事项有5类,包括部分行业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的审批、由省级负责的排污许可证核发、由省级审批的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核定等。

  如何防止权力下放引发的环保门槛降低,省环保厅政策法规处调研员曹子洲解释,目前我省正在推进网格化监管,在细化职责的同时,也强化了问责,下放权限的同时,省环保厅对行政审批的流程进行了规范,并已经将对口培训设区市、县(市)环保人员列入日程。省环保厅也将加强监督检查,群众也可以通过12369环保热线、网上举报等方式进行监督。(记者段丽茜)

【编辑:吴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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