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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下调公证收费标准 500万房产需缴纳41400元

2013年10月11日 08:52 来源:北京晨报 参与互动(0)

  今年10月1日起,本市下调公证收费标准。日前,市发改委转发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关于降低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称,涉及本市的收费项目自10月1日起降低收费标准。

  在市发改委公布的收费标准中,公证收费(包括按行政事业性收费进行管理的公证收费和经营服务性公证收费)中证明财产继承、赠与、接受遗赠的收费标准,由现行按受益额的2%收取,实行全面下调。

  具体下调幅度为:受益额20万元以下的部分,按不超过1.2%收取;超过20万元不满50万元的部分,按不超过1%收取;超过50万元不满500万元的部分,按不超过0.8%收取;超过500万元不满1000万元的部分,按不超过0.5%收取;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按不超过0.1%收取。证明单方赠与或受赠的,减半收取。

  以一套价值500万元的房产为例,在办理财产继承时,如按照以前2%的收费标准,需缴纳10万元的公证费。按新标准,总计需缴纳41400元的公证费用,比以前大幅下降了一半以上。(记者 王海亮)

【编辑:杜雯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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