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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低保经办人员亲属吃低保要主动申报备案

2013年10月11日 15:52 来源:郑州晚报 参与互动(0)

  在本月内,所有我市县、乡低保经办人员和村(居)民委员会成员,如果有近亲属享受城乡低保的,都需要填写相关表格主动申报备案。

  昨日,从郑州市民政局传出消息,为加强对全市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监管力度,有效杜绝“关系保”、“人情保”等问题,《郑州市最低生活保障经办人员和村(居)民委员会成员近亲属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备案管理办法》最新出台。根据新规,凡低保经办人员和村(居)民委员会成员有近亲属或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近姻亲申请享受低保救助,均应按规定实行专项备案管理。 “低保经办人员”是指涉及具体办理和分管低保受理、审核(包括家庭经济状况调查)、审批等事项的县级民政部门及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

  市民政局低保处处长涂擎介绍说,为确保低保备案制度落到实处,市民政局决定,将于本月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最低生活保障经办人员和村(居)民委员会成员近亲属享受低保专项清查备案活动。从下月开始,市民政局将对各县级民政部门开展专项清查备案工作及社会救助政策落实情况进行抽查。对低保经办人员和村(居)民委员会成员在低保审核审批过程中存在徇私舞弊、优亲厚友等违规违纪行为的,将根据其错误情节严重程度、后果及态度,严格按相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据悉,目前,我市共有城市低保17239户、33206人;农村低保对象71985户、115240人。

  涂擎表示,随着我市低保备案制度的实施,将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低保审批过程中优亲厚友等问题,进一步规范了我市社会救助管理工作,提高了低保工作的透明度,为打造我市“阳光救助”工程奠定了基础。(记者 裴蕾 通讯员 徐华)

【编辑:吴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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