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男子对生意伙伴下毒手 杀人劫车后勒索30万赎金
参与互动(0)2011年4月13日,福泉市市民雷代龙被害。昨天,该家属敲锣打鼓来到福泉市公安局,感谢当地警方将害死雷代龙的两名犯罪嫌疑人抓获,让两名犯罪分子最终受到法律的制裁。当天,家属们为该局送来“破案神速、执法为民”的锦旗。
据了解,2011年4月13日,犯罪嫌疑人张某和江某经过密谋,由张某打电话让受害人雷代龙到凯里市为他们拉坛子,并邀约受害人雷代龙到张某家吃饭。席间张某、江某借机将雷代龙灌醉,随后将其杀害,并将受害人尸体运至麻江县杏山镇靛冲村路边挖坑掩埋,将受害人的车辆以38600元的价格卖到贵阳后进行分赃。
雷代龙的家属寻找他多日无果后,2011年4月23日,受害人的哥哥雷某到福泉市公安局报警,称弟弟雷代龙于4月12日驾驶货车离家后一直未归,其驾驶的车辆被卖到了贵阳,同时有陌生电话说雷代龙在他们手上,要求支付30万元的赎金。雷家人发现有诈,就向当地警方报警。接到报警后,福泉市公安局高度重视,立即成立专案组进行侦办。
专案组经过多方走访调查,很快发现受害人雷代龙的生前好友张某、江某有重大作案嫌疑,并经过多方调查取证,分别于2011年4月29日和5月8日将两名犯罪嫌疑人抓获。经审讯,两名犯罪嫌疑人如实交代了对雷代龙进行抢劫杀人的犯罪事实。
2012年6月,福泉市人民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判处罪犯张某死刑,江某死缓限制减刑,受害人家属与罪犯双方当庭提出上诉。
今年7月,该案作出二审宣判,判处张某死刑,江某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据悉,张某、江某二人因为做生意亏本,就将主意打到了家底殷实的雷代龙身上。因为雷代龙是他们的生意伙伴,和他们熟识,没有防范之心,他们两人商定之后,决定利用喝酒的机会对其下手。雷代龙死后,其车辆被卖所得的钱不够弥补两人生意上的亏损,就冒充陌生人以雷代龙在他们手上为条件,威胁雷家人索要赎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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