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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拉机路边调头闯祸 撞上同向摩托车致2男子死亡

2013年10月11日 18:43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网徐州10月11日电 (李东艳 徐欣)家住江苏新沂的宋迪亮没有想到自己开拖拉机在半路调头时,竟然与同向驶来的一辆两轮摩托车相遇,从而引发一起摩托车上2男子死亡的交通事故。在被判刑后,宋迪亮及其家人又分别与受害人家人达成民事赔偿协议。11日,此起摩托车与拖拉机相撞导致2人死亡的交通肇事案件经江苏省新沂市人民法院审理公布,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判处被告人宋迪亮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

  今年28岁的宋迪亮家住江苏省新沂市。2013年6月6日傍晚,宋迪亮驾驶着一辆变型拖拉机沿新沂市某道路由东向西行驶。在行驶至某公司门前附近时,宋迪亮准备左转向调头。而此时,男子李文正驾驶一辆两轮摩托车载蔡石由东向西途经此处,直接撞到拖拉机身上,事故造成李文当场死亡,蔡石受伤经抢救无效死亡。经法医鉴定,李文、蔡石二人均符合颅脑损伤死亡。

  案发后,宋迪亮明白自己闯了大祸,遂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此后,这起交通事故经交警部门认定,宋迪亮承担本次事故的主要责任,李文承担事故次要责任,蔡石无事故责任。 

  据了解,死者李文、蔡石二人均为新沂市某村人,是各自家中的顶梁柱。案件审理过程中,宋迪亮分别赔偿给李文、蔡石家人2万元丧葬费。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宋迪亮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二人死亡,且负事故主要责任,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鉴于被告人宋迪亮具有自首情节,依法对其予以从轻处罚。

  另据了解,案件宣判后不久,李文、蔡石的家人又分别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两起案件经法院主持均达成民事赔偿协议,宋迪亮及其父亲又自愿赔偿给李文和蔡石家人11万元和17万元。(文中人物系化名)(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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